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

貨幣(一)

有朋友看了我有關金融海嘯的文章後,和我討論其中一些問題。在討論中,我發覺就算是在香港土生土長的人,可能對現行的金融和社會制度都有很多誤解,我便嘗試一下,討論一些基本概念。

當我們生活在社會裏,我們就要和其他人合作。交易便是合作的一種具體表現。例如,一個人擁有一頭豬,但沒有米。他便可以和一個擁有米的人交易,以豬易米。遠古時,人們便過著這種以物易物的生活。

但是,以物易物有著極高的交易成本。可以想像,你要帶著一頭豬,到處行走找有多餘的米又需要豬的人。還有一頭豬該換多少米呢?又或,你的交易對手祗有少量多餘的米,並不足夠換你的豬等等問題……

市場和貨幣就在這個需要下應運而生。用抽像的概念去理解,這些都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手段。例如,有了貨幣,你就不必直接找人換米,祗要有人對你的豬有興趣,就算他手上沒有你需要的米,他也可以用貨幣買下你的豬。而你拿著貨幣,就可以向有多餘米的人採購。而市場可以是一個抽像也可以是具體的概念。‘墟’、‘市集’等等……就是具體市場的例子。現代的商人,坐在冷氣房內,簽訂買賣合約,便是抽像市場的例子。‘墟’在農村便負起集中買家和賣家的責任,你無需天天趕豬,祗要在‘墟期’趕豬‘趁墟’便可以了。於是,大大減低了交易成本。

但貨幣又是甚麼呢?我們的祖先會以一些稀有的東西作為貨幣。例如,有大家熟悉的黃金,白銀和早期的貝殼、鐵器等等……由於這些東西稀有,所以本身就有價值。

以黃金為貨幣其實一直沿用至現代。直至幾十年前,美金仍是金本位的。這就是說,一美金其實是由美國政府擔保,可換回特定數量的黃金。金本位的好處很多,其中就包括簡單易明。若你細看香港的紙幣,你便會發覺一些非常‘有趣’的字句。是這樣的,‘Promise to pay the bearer on demand at its office here FIFTY HONG KONG DOLLARS’中文版是‘憑票即付港幣伍拾元’。

情況是這樣的,香港政府除硬幣和近期的十元紙幣外,並不直接發行鈔票。發鈔的權利和責任便交了幾間發鈔銀行。當符合法例的擔保要求後,發鈔銀行便可印製相應數量的鈔票。這鈔票便是你和銀行的‘合約’,一張五十元的鈔票,其實就是銀行保證見票便會付你港幣五十元的‘合約’。

但港幣五十元又是甚麼呢?明顯地,鈔票是具體的,而五十元是抽像的。紙幣上就是保證會付你一些抽像的東西。若你真的拿著鈔票到銀行去執行‘合約’,銀行真不知該付你些甚麼!其實,若是金本位,這便會變得理所當然,若紙幣上寫著的是‘憑票即付黃金0.01兩’,是不是很容易理解呢?

但金本位亦有一大堆嚴重的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會做成貨幣供應的瓶頸。

下文再續!

沒有留言:

網誌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