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

金融海嘯與科學本質的反思(六)

有朋友向我說,這題目我寫了五篇,還未真正入題,他就直接問,我對雷曼兄弟的迷你債券事件的看法!

是啊,我實在太多理論了,今天,我便直接說一說我對這個‘海嘯’的第一波的看法。

前一陣子,我在公眾場合經常聽到有些長者在說:‘你到XX談談,她們的定期有四厘息!’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無可能’!按揭利率低於三厘,如何能有四厘的定期呢?這就等如說,一間店舖,一面以十元買出某商品,但同時又以十二元向你回收,世上那有這麼反智的事情呢?

是次事件,不論是財經官員、金管局、證監以至有關託管銀行,一直都是模稜兩可,閃得就閃,避得就避。若事情可以簡單地解決,他們還會這樣嗎?

我對這事是非常悲觀的。結果可能就是total-lost(全數損失)。

事情是怎樣,現在尚未有任何官方說法,但我綜合各方的資料和評論,我漸漸形成了一個猜想,甚麼‘迷你債券’根本就不是‘債券’,而祗是一張‘賭約’!若真是這樣,你的對手破了產,‘賭約’便會變成‘廢紙’一張!

當然,這是我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的猜想,我最希望的便是我‘猜錯’。可是,我的理性告訴我,我‘猜對’的機會越來越高。

我的‘猜想’是這樣的,雷曼兄弟發行了一些票據,票據的條款是她們會在到期日給你本金和利息,利息當然會比較高,但條件是你要承擔一些風險。承擔甚麼風險?這就是在合約上列出的一些大公司,她們發行的債券不會違約。為甚麼會有這些古怪的條款呢?

還記得我上次說外匯買賣嗎?一個外匯莊家,賺的是甚麼呢?一個聰明的莊家,是不會參與賭博的。所以,最理想的情況是同時有人買升和跌,數目完全相同,她們便居中賺取差價。但那會有這剛剛好,於是外匯莊家便發展出一大堆方法,減低風險。例如,當累積了一定的不平衡時,她們便會犠牲部分利潤,在上一級的莊家補回倉位。

舉一個例子,有一個莊家,不停收到沽美元買日元的盤,於是她們便會出現美元多於日元的情況(美元長倉),若她們參與賭博,可能便會維持這個倉位,祗要美元相對日元上升,他們的客戶便會輸大錢,而他們便會賺大錢,這即是她們和客戶對賭。

但一個穩健的莊家,理論上是不會也不應參與賭博的,遇上這種情況,她們應向上一級的莊家沽出美元以買入日元,上一級莊家當然也會賺取其差價,但應比較少,這是零售和批發的關係!當然,這個步驟是可能會再繼續多次的!

理論上,當雷曼兄弟持有某些大公司的債券,他們便要承擔這些債券的信貸風險。即若有關公司倒閉時,債券便可能不能兌現。所以,他們可以要求其他人和機構分擔風險(和利潤),其中一個方法,便是發行一些票據,承諾祗要在到期日,這些債券可以兌現,她便會付你本金和利息。

但必需留意,這些合約,祗定下了參與者與發行者的權利和責任,發行者是無任何抵押的!用外匯的例子,參與者與莊家有的祗是合約關係,合約內會以匯價計算輸贏,但與任何發行貨幣的政府無關。就例如你買了日元,但莊家倒閉了,你有理據追討日本政府嗎?

若說誤導,最誤導的地方便可能在這裏,投資者會看到說明書上列出幾間非常大的公司,而一個‘合理’的理解便是祗要這些公司不違約,你便會本利雙收。問題就是,是誰給你錢?並不是這幾間大公司,而是雷曼兄弟。當雷曼兄弟不再存在時,那麼……

我真的希望我‘猜錯’,但以各大參與者,特別是相關的托管銀行,連商譽也不顧,亦不出來把事情說清楚,大家想想是甚麼回事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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