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誠信

昨天,有位國內的年青人問我,她最近看到由前特首,到女西醫因以虛假理由請假等等的多單法庭新聞,她有點疑惑,因為香港的法律對誠信的要求極高,高到有違常識!

這很正常,誠信是國內的禁區,碰不得的。唯物辯證法否定誠信,在國內講誠信是絕對政治不正確的。

但要清楚解釋「誠信」這問題,非我這個技術人員的能力範圍,我也沒有甚麼理論基礎,或我試試從幾十年的生活經驗談一下。

當我們看一件事情的對錯,大致可分為四個層次,一是個人信念,二是道德,三是民事,四是刑事。

先要說明,層次間是有模糊地帶的。例如,借錢不還,可以是道德層次,又可以是民事層次。而開出「空頭支票」就可以是,道德,也可以是民事,更可以是刑事。下文會再討論。

我是個素食者,這便是個人信念層次的問題,我相信素食是對人類整體好,但我絕不會把食肉者視為不道德!

在這層面,作為一個推崇自由的人,我對自己的誠信要求很高。有關自由與誠信之間的關係,有機會另文再討論。

第二層次就是道德,例如,一個男孩子,花言巧語誘騙女孩子上床,之後便逃之夭夭!這便是道德有問題。

這兩層次,都與法律無關。男孩子對女孩子說愛她一生一世,不論是否真心屬實,警察都唔可以拉的!

再一個層次,就是民事責任。你向朋友講大話,搏同情,然後借了一百大元後不還錢,這是道德問題,理論上,也是民事,朋友可入禀法院,要求你歸還一百大元,但實際上,這發生的機會甚微!但若數目不是一百,而是一百萬,民事的機會便很高了!

在民事法庭,一般來說(有例外的),原告和被告是「平等」的!法官判案是會以五十一贏四十九的概念!於是,法官會按證據,判別誰較可信,便判那方勝訴!

上面提到證據,按普通法的思維,任何東西都可以是證據,反之亦然!一個經典案例,是香港兩電視台爭取好像是世界杯的播放權(當年,沒有internet,這播放權是非常貴重的)。兩電視台達成了互不競爭的共識,但有一方反悔,拿了獨家播放權,另一方不服,告上法庭。

當然,這類共識是不會有「白紙黑字」的合約!這案就是由高院原訟庭,層層上訴到英國樞密院(回歸前,香港終審權在英國樞密院)最後,樞密院判有關電視台違反協議,雖然沒有白字黑字的合約,但口頭承諾都會構成合約,而樞密院審視旁證後,確信這「口頭協議」確實存在並有效!

這確實違反常識,但這就是普通法對誠信的要求!沒有簽字,口頭承諾了,仍有民事責任!在這案件,這個承諾的價值是以億計的!

但民事祗會講損失和補償,不會掌人去坐監的!(很久以前,還有錢債監,但債主是要付費的,但現在已取消了,因為大家確信「貧窮不是罪」的原則)

會判入獄的就是刑事,以空頭支票為例,如我前面所說,可以是道德、民事或刑事。如何分野呢?若我開了一張支票,而忘記在銀行存入相應的資金,解決的方法很簡單,收到通知,入錢到銀行就成了!在道德層面,別人可以說我做事不認真,不仔細等等,但無關法律!

但若我真的沒有錢,這又如何呢?一般來說是民事,是商業糾紛!但若有明顯證據,當開出支票時,根本就沒有支付的意圖,這便構成刑事罪行了!刑事案件的原告是律政司,但舉證要求會高很多!

女西醫的案例,她是被控「偽造文書」。這罪是很廣泛的,理論上,祗要有意寫下一些虛假的東西,都有入罪的可能!我不是法律界,祗知道這會是很技術性的!

例如,有次政府「捉蛇」,有官員稱上了班,但實際上人在國內!若單是這樣,這祗會是僱佣問題,頂多就是解僱。但最終,他們被判入獄,理由是他們在值勤冊上簽署,並寫上上班時間,當然,這是虛假的,不知是之前,還是之後寫上的!這已構成「偽造文書」,這是刑事,是會入獄的!


香港是個自由和法治之地(最少在以前,回歸後法治水平不斷下降,最近更受嚴重衝擊),法律是不會管個人信念和道德的!但要小心會否觸及民事和刑事層面!就以上面電視台的案例,以為「口講無憑」!錯了,代價是以億計的!簽到時明明是9:15而簽上8:59, 小心,可能要入獄的!

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10厘

最近,不少國內朋友瘋傳一個post,說某個保險產品,保證每年派息10厘,五年後退保,就不收surrender charge!

我第一個反應是,我工作的公司小小,但若真的有這種穩賺10厘,又無風險,祗是鎖資金五年的產品,我們最少可以賣一百幾十球罷!單是佣金收入,下半世都唔便愁啦!

金融,是門微中取利的遊戲,同類產品的平均回報大部份都不超過3厘,那有10厘的可能呢?

沒有確實調查這產品是甚麼,想解釋,又發覺原來不少「投資高手」其實對很多基本概念都搞不清,(但有時,就是無知才可贏錢)無論如何,我都寫下一些基本概念,供大家參考一下罷!

概念一:
NAV(Net Asset Value)好像譯成資產淨值,特別是基金,其票據背後是代表了一堆資產,所以其價格應與NAV相關,對,是對關,但不是準確跟隨。

概念二:
派息:基金派息,錢從何來,當然是由資產而來!這個概念,對理解派息產品很重要。

概念三:
除淨:當一間上巿公司宣布了派息後,如何才可拿到利息呢?簡單,就是在某一天前擁有的股票便有息,之後的,下次請早。

於是,有人會想,現在的股價是二十元,而派息一元,那麼,我最後一天買入,不是一天便賺5%嗎?

在成熟的金融市場,這些捷徑是不可能存在的!

實際運作是,除淨後,股價會作相應的調整,昨天買入二十元,收一元息,明天一開巿,不計巿場波動,可能就變19元!有經驗的投資者,股票報19.1都是會當升的!

自由巿場的概念,就是交易價會反映差不多全部資訊,你明知股票明日便會派息一元,你還賣?會賣的,祗是在價格上考慮在內!

回來說這類派息產品,若大家用「放大鏡」看清楚細字,應會找到一條款,就是可用NAV派息!

這又怎樣?假設,合約承諾了會最少派息五年,每年不少於10%,好荀!等等,原來,基金公司是可用NAV派息的!五年後,你確實收了50%的利息,但本金呢?最差情況便是零!用來派息了,再加管理費和其他虧損,好彩的,還有些「渣」,唔好彩,下次請早!當你見到派了10%息,但基金價格就跌了20%,唔好投訴,你簽了「生死狀」!


今天的世道,那有10%年賺,而是無風險的呢?有,請通知聲!

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

亢龍有悔

當曾蔭權下獄,有位年青人問我的意見,我想了想,要說的實在太多了,最後,我說了四個字「亢龍有悔」

這出自《易經》乾卦用九的爻辭。或我先解釋一下,群經之首的《易》的一點入門概念!

《易》是本卜卦的書,《易》卦可以有4,096種組合,但這麼多的組合實在太難記了,所以,歸類為卦和爻,詳細不說了!

但如何組織和歸類,便反映了背後的智慧,例如,第一卦為乾,六爻全陽,所以代表著「龍」。在西方,龍是邪惡的。但在中國,龍不單代表正義,更代表權力,特別是皇權!但雖然是「龍」,仍是會有不同的狀態。

一卦有六爻,乾卦代表龍,但若動了不同的爻,就有不同的環境和心態。例如,初九就是「潛龍勿用」。意思就是你是龍,但壓在一個極差的環境,就沒有發揮的空間。

向上一爻,就是「見龍在田」(見:音現),爻辭說「見龍在田,利見大人」。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若突破了,龍就可在田間出現,增加了曝光機會,有機會見到「大人物」!

如此,何時會最好呢?就是九五,即最高位的下一級。這是「飛龍在天」!

不是最高就是最好嗎?

錯了,最高是「亢龍有悔」!「亢」是「亢奮」,當人去得進,就會「亢奮」,不論曾案背後的政治角力,我有足夠理由相信,在法庭展示的都是事實!他是個幾十年的AO,以謹少慎微見稱(江湖傳聞,他在英國公幹,都要香港的物料供應處,寄原子筆給他用,當然,郵費會遠高於筆的價值,當年可無「順豐」),因疏忽而漏報的機會接近零!但為甚麼會犯這些錯誤呢?

回想當年,他的一個經典的姿態:「吹口哨」,當他得知自己會成為特首,他就在傳媒前,「吹口哨」,可想,當時他的心情是如何!

因經濟問題,不能入讀大學,而去跑業務:賣藥!及後考入政府當EO,當年,不少AO都當EO是「妹仔」。再由EO考到AO,仕途一帆風順,在回歸前已當上財政司!以一個沒有大學學位的人,這不是奇蹟是甚麼?論品位,財政司之上,祗有政務司和港督。港督是英國委任的,而政務司是陳方安生,香港大學英國文學系畢業,精通多國語言!這時曾蔭權可謂「飛龍在天」!

他可能想也想不到,回歸後,陳方安生會被炒。他因而當上了政務司,但在老董之下,實質權力被架空,還要當「清潔大隊長」!他的不滿,可以由他經常通過「大班」放料而可見一斑。

最想不到的可能是,老董腳痛下台!他就接任香港的最高位!但這個位不好當,特別是尚有點人性的!按可靠消息,他多次阻擋了禍港政策,因而得罪了不少權貴!從前律政司長的十頁求情信,這點差不多可以確認!另一邊,他又開始接觸「富豪」生活,他雖然住「禮賓府」,但與富豪生活水平仍有極大距離。富豪們亦不介意為他提供這些「享受」,例如,坐私人飛機!

其實,私人飛機不見得很好坐,但就是身份和階層的象徵。但洗費之鉅,非常人可以想像!一程的運作成本,是以百萬計的!他也很謹慎,坐私人飛機也是會付費的!

但在位七年,人又如何能「不亢奮」呢?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一個「亢」字,就是人墮落的原因!大中華文化,就是教我們在高位時,更加要謹言慎行,我這個無權無位之人,是會有多較多「自由」的!但若在高位而「亢」,就會變成「亢龍有悔」!

共患難絕不容易,但看來共富貴就更難!富而不「亢」才可稱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