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貨幣(三)

上文結束前提到金融機構的錢的來源,今次,我便詳細和大家討論這個問題。

首先,讓我們來一點課本知識的重溫。

假設,我們生活在一個新建立的小國內,全國人口祗有一萬人,我們完全平等,為了減低交易成本,我們要發行我們自己的貨幣。但問題來了,究竟如何保證這些貨幣的價值呢?我們討論了很多方案,例如,大家都拿出一些有價值的東西出來做抵押,若誰人不想再持有本國貨幣,便可換回有價的實物等等……

各個方案都有優缺點,最後,我們決定以國家的信用來擔保我們的貨幣。於是,國家便印發了一批貨幣。我們立法規定這是我們國家的法定貨幣,但由於我們是個自由國家,不能強制規限其他貨幣的流通,所以,國家為幫助我們的貨幣的認受性,便規定一切國家稅項和收費,都要以國家貨幣支付。很快,貨幣便流通起來。

國家總共印發了一千萬元的貨幣,平均每個國民就是一千元。但國家尚要保留一些公共開支的儲備,所以,國民手上平均的貨幣便少於一千元。絶對數字並不重要,購買力才真正重要。人民的每月平均支出才二三百元,這個貨幣的供應量,應夠應付了。

人民們都很努力工作,而且亦很聰明地工作,很快生產力便上升了,產品的質量也提升了,一個人也可以有千多元的月產值。但是,但是,貨幣的供應量祗是每人一千元,每月的出工資日,就算動用全國的貨幣,也支付不了工資,怎麼辦?

我們的國家便面對一個兩難的問題,若我們不增加貨幣供應量,經濟和生產力就不能上升,因為根本沒有這麼多錢來支付工資,更不要說支付生產設備和原材料了。那麼,我們便多印一些貨幣罷!但貨幣的價值是由國家擔保的,若我們隨便加印貨幣,現有貨幣的價值便會相對地下降,短時間內可能沒有甚麼問題,但長時間必做成通貨膨脹和國民對貨幣失去信心的問題。

但其實工資並沒有必要付現鈔的。若有一個可信任的機構,你可把錢存進去,那麼所謂發工資,祗不過是機構內的‘數字遊戲’而已。這個便是我們理解的銀行了。人把現鈔存入銀行,銀行便可把部份轉借給有需要的人,當然,銀行是商業運作的,過程中,是要收取利息的。

但是銀行不可能把全部鈔票都借出去,因為你隨時可以走進銀行,要求提款。現實上,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會制定法例,規定銀行必需保留的存款比率。在國內,這便稱為存款準備金率。近日,便多次提高,現在應是百份之二十左右。在香港,應是百份之八左右。

但這百份之八代表甚麼呢?這即是說,若銀行有一百元的存款,便可借出92元。但是,這並不是故事的結局。請想想,這92元又到了那裏呢?很大機會,又會存回銀行(或銀行系統),數字遊戲而已!於是銀行又可以再借出92 X 0.92 = 84.64元。假設這筆錢都是數字遊戲,也是存回銀行的,整個過程便可無限地繼續下去。

中學的數學會告訴我們這是一個‘幾何數列’(Geometric Series),其總和便是 1/(1-r)。r是項與項的common ratio,在這裏便是0.92,1 – 0.92其實便是本來的8%,所以,這個遊戲便會把貨幣放大了1/8%即12.5 倍。原來的一千萬,便會變成一億二千五百萬的貨幣供應!

於是,我們雖然祗有一千萬的貨幣,但每人每月仍可拿到超過一千元的工資。當要買房子時,更可向銀行貸款,立即搬進新居,房價便分二十年,連本帶利,每月還給銀行罷!商人也可以向銀行貸款買生產設備和材料,生產力亦可提高。就算國民人均有萬元資產,一千萬的鈔票也應付得來了!

但現在我們面對的問題正正就是出在這裏,下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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