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

‘狼來了’與‘活在當下’

老師對一班小一學生說過了‘狼來了’的故事,有位小妹妹問:‘牧羊童知錯了,村民是不是會給他買回羊群呢?’

不要說荒謬,這是我幾十年前親耳聽到的!

是的,作為一位在父母悉心照顧下的小孩子,做錯事最重要的便是得到父母的原諒,父母一原諒,便無需再負責任了!可能,這正正就是一個教育死穴,但離題了,有機會再另文討論罷.

可惜,牧童的身份並不是‘受照顧的小孩’,而是一個‘僱員’.某程度上,他是一個要負民事責任(或在法治概念薄弱的國度,就是道德責任)的人.按中國農村的道德觀念(註),他的僱主是有道理要他賠償其損失的,若故事再說下去,牧童便可能會先被僱主毒打,再要為這僱主做一世無薪的苦工!這便是他的錯誤的代價.

‘活在當下’並不代表我們可以違反因果律,更不代表我們可以‘不負責任’,牧童知錯了,但這並不能免去其該負的責任.

如來佛祖有一個弟子,他原是個‘殺人王’,他殺人的目的就祗是為‘增加其力量’,這就是入了魔道.佛祖點化了他,令他立時悟到正道,這就可以說是‘立地成佛’.天堂和地獄,就是在一念之間.

可是‘成佛’的概念就是‘開悟’,絶不是一般人所想的‘天堂’,‘成佛’後仍是要面對因果的.佛祖就讓‘殺人王’去面見國王,國王為其詳和所感動,特赦其一切刑責.

但這尚未是故事的結局,‘殺人王’有次遇上了仇家,仇家將其毒打,他就是安詳地接受,就是‘打不還手’,最後,仇家最終也被他的詳和所感動,並沒有要他的命!這可以算是一個大團圓結局,但若‘殺人王’被仇家處決,我敢肯定,他的心仍然是詳和及平靜的,這才是‘活在當下’的真義.

‘活在當下’其實就是一種思想的模式和態度,昨天的事是‘因’,而這些‘因’是會影響今天和未來的,這些便是‘果’,‘活在當下’並不是說我們可以免了這些‘果’,要義就在於要詳和平靜地接受這些必然的‘結果’.

我又以賭為例,輸了身上的一千元,是個損失,但更重要的是一個事實,是一個改變不了的事實!但借高利貸以圖翻本,便是一個最差勁的選擇.‘活在當下’就是要詳和平靜地接受了這個事實,然後,做最理性的抉擇,錢不輸也輸了,自怨自艾就一點好處也沒有,更重要的就是思考如何善後,例如,該如何籌措吃晚飯的資金等等……

那麼,又是否不應做事後檢討呢?這個問題,下文再討論!

註:按現代文明的標準,兒童低於某個年齡,便有刑事和民事免責權.例如,在香港,十八歲以下的兒童並無需負民事責任,所以亦不能簽署任何合約.中國法律,亦有類似的規定,但我就經常在國內山區看到‘兒童引起山火,家長負責’的文宣.這個‘責’是民責還是刑責呢?若是刑責,一人做事一人當,是絶不可‘轉讓’的.若是民責,這個問題就更加複雜了.但沒關係的,不講法律,政府做起事來便方便得多了!

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

可怕的生化武器

核彈可怕嗎?核彈當然可怕,但我還是有保留地樂觀,在可見的將來,發生核子大戰的機會不高.

我的樂觀是基於兩個事實,首先,核子彈的殺傷力太大,而且必定是弄到兩敗俱傷的結果,祗要有丁點理性(這是個假設而已)的國家領導人,都不會輕易使用核武.

再者,核彈的製作非常複雜,就算是今天,很多國家都沒有製作核彈的能力.我最近便重看了一套舊片《Sum of all Fears》,片中便說到恐怖份子弄到一枚舊核彈,單是要復修和引爆,也要由前蘇聯請來了三位頂級專家.

舉一個例子,世界上的第一枚實際投放的原子彈,即投在日本廣島的那一枚,是如何引爆的呢?據我的理解,就是要由百多兩百點精心安排的高爆炸力炸藥,在很精妙的計算下,先後起爆,這樣才可在一點生成極大的能量,以啟動核裂變的連鎖反應.

這種設計和實作,便需要頂級爆炸專家和數學家!在劇中,他們已擁有一枚核彈,祗是要復修而已,若要由零開始去製作,差不多就不可能!

但另一項科技反而更值得擔心,這就是生化科技.二戰時,核心國便廣泛研究和使用毒氣,戰後,理論上很多國際公約都禁止使用生化武器,但事實就是這些武器依然存在,不單是存在,而且還是積極地研究和開發.

與核武相比,生化武器就更加可怕,可怕之處有幾點,首先,就來自這個‘生’字,例如,無論傳統的毒氣有多可怕,祗要等它稀釋後,殺傷力便會下降,但一引入‘生物’科技,問題就不是這麼簡單,例如,二戰時,日本的七三一部隊,便在中國以活人作實驗,其中就包括加強鼠疫的強度,和以炸彈型式發放的技術.生物就有存活和擴散的能力,在最壞的情況,極少量的生化武器,在不斷無我擴散和繁殖下,便可能足以令人類滅絕!

再者,生化武器當然需要高科技開發,但與核武相比,其難度就低得多.而最要命的,就是開發成功,祗要拿到製作的資料和方程式,其生產就相對地簡單.據可靠的資料顯示,大部份頂級生化武器都可以在中等設備的實驗室生產.這個級別的實驗室,就大量存在於藥廠和大學!

第三,就連製造和施放者都不能控制其後果.病毒和細菌一經發放,就再不是可控制的事情了.特別是病毒的高速變異,其殺傷力就常會出人意表!

我就聽過一項足以滅絕人類的項目,就是把蛇毒與感冒病毒結合.若成功的話,離人類的滅絕將不遠矣!為甚麼?城市人鮮有被毒蛇咬的經驗,但若被毒蛇咬到,特別是一些劇毒的蛇,存活機會實在極低.就算可保命,後遺症都會十分嚴重.

但自然的規律是毒蛇多不會主動攻擊人類,因為人並非牠們的食物,一般來說牠們攻擊人都祗是為了自衞,或更準確的說是感到其自身安全受威脅時!

但若蛇毒與感冒病毒結合了,就算是不小心的洩漏了丁點,在高速自我複製和變異後,就可能一發不可收拾.患上感冒就等如中了蛇毒,死傷又會是何等嚴重呢?

個人來說,我反對任何形式的生物武器,更反對基因改造工程,千萬不要建造巴別塔,人更不要當上帝!

2012與劫後餘生(二)

上文提到劫後的新世界要面對重建文明的問題,但物質生活還不是最難解決的問題,真正的問題反而在秩序和管治的問題.

在原始時代,人類按經驗和體力,自然地產生領袖,其他人就聽命於他,待他年老力衰,強壯和有膽量的小子便會起來挑戰.但整體來說,權力交接和維持的系統都比較簡單,就算是比武較量亦祗是兩人間的事.

但現代社會就不同,特別是我們發明了‘熱武器’,槍炮的威力絶非人力可以比擬,祗要手中有自動步槍、適當的訓練和足夠的彈藥,便隨時可以一敵百,這祗是自動步槍而已,若可操控大炮,後果就……更不要說導彈了.

今天的社會其實是要靠一個非常複雜的‘制衡制度’才可維持的.美國憲法給予了人民管有槍械的權利,其中的一重要理念,就是要制衡國家的武裝力量.

在香港,人民並不可管有槍械,但對管有槍械的執法者,便有一套非常嚴謹的管理制度,一個警員不要說鳴槍,就算祗是拔槍,都要作詳細的解釋和報告.每個國家和地方的制度和具體情況都不同,但都要用盡一切辦法制衡‘熱武器操縱者’!

在正常的情況,軍隊當然聽命於國家元首,但弄到如《2012》的情況,雖然各國元首仍在,但實質的國家概念,就必伴隨著國土的消失而敗亡,沒有法律和國家機器,這些文人元首還有統治的能力嗎?在新世界,誰操縱了‘熱武器’,誰便是統治者,沒有熱武器的便會淪為奴隸.新世界就是需要大量的奴隸!

若我要面對《2012》,我就不會登上方舟,在新世界生活,實在需要很大,很大的勇氣!

我並沒有這個勇氣!

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2012與劫後餘生(一)

我真是out!直到最近,才看了《2012》,我對這片早有所聞,沒有多大期望,所以也就沒有甚麼失望。Hollywood娛樂片一部,娛樂性是不錯的,但就沒有甚麼深度。

但對於片中很多常識想法,倒令我有些啟發,今天,先討論箇中一二。

首先,片中就完全忽略了‘文明的脆弱性’。例如,遇上陸上大災難時,電訊網絡便會首當其衝,沒有網絡,手機便是廢物一件,片中多次以手機作緊急通訊,這就絶對是‘想當然’。又例如,遇上這樣的環境,飛行就會變得困難重重,軍用飛機,特別是核戰級的,還可能可支持上一段時間,可是民航級飛機,不說別的,其導航系統也必受嚴重影響,GPS在這環境下可正常操作的機會就甚微,地球就連磁極也移位,地面也漂移,在萬尺高空,又如何可以定位和飛行呢?難道機師可以靠辨認雲來定位嗎?主角所乘的貨機,必會在高空迷途,飛到百哩以外的城市都不甚可能,更不要說繞地球半圈,飛到地球的背面!還可能在萬尺高空,於黑夜辨認經已移位的目的地嗎?

而更重要的就是劫後餘生的生活。這片就選擇以光明的紅色陽光作結,意味一個光明的新開始!但現實就是,這個開始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劫後,我們的科技水平最少會倒退幾十年(若不是幾百年的話)。甚麼?方舟上並不就是集結了各門各科最頂尖的專家嗎?他們不就是可以重建文明嗎?

機會極微!近三百年(特別是近六十年)科技的高速發展,其實是基於一個原則,這就是所謂‘累積性’。例如,今天祗會有很少人(若還有的話)會讀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甚麼?這是現代文明的基石,但我們已可直接使用其結果,或更直接的說,是使用經過十多代人累積的結果!用牛頓的話說,‘我們是站在巨人的肩上’。今天的專家,其知識看似很高,但這高度,大部份都是來自巨人的!

舉一個例子,手機網絡專家,可以在新世界重建手機網絡嗎?我想萬分困難,不要說別的,他可能是手機專家,但他懂得光纖的生產技術嗎?不要說光纖,就算是一條銅線,由採礦,(最少都要銅礦、其他金屬和石油,塑膠是石油副產品)到其複雜的加工,就已是數以百計的專業,需要數以千計的頂級專家!

近日,香港的石油氣計程車發生了大量神秘故障,有人會歸咎於石油氣的質素問題,奇怪,石油氣不就是‘石油氣’嗎?祗要不是故意慘雜,不就是一樣的嗎?後來,我翻查資料才知道,車用石油氣其實是要按天氣,如氣溫、濕度等等,調節不同氣體的比例,這些細節,當然是專業,又不知需要多少個專家了!

在新世界,究竟要花多少個年頭,才可重建電力系統、通訊網絡、燃料供應等等……看來,還是重新的學習採集果子、重新學習農耕、重新學習狩獵等等比較實際一點!作為一位環保份子,我會覺這是件好事,但我想這絶不是常人的想法!

但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在新天地的政治,有機會另文再討論罷!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活在當下與沉沒成本

‘活在當下’近期變了一句‘潮語’,很多人就索性把如‘不負責任’、‘不計後果’等等變成‘活在當下’的同義詞.當然,‘活在當下’不應是這樣理解的,今次,我就嘗試用一個經濟學概念去理解,但必需留意,‘活在當下’是可以有很多不同層次的理解,從經濟學角度去看,可能是最膚淺的一層,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全部!

首先,我們便要討論一個概念:‘沉沒成本’(Sunk Cost).想想一個情況,有一天,我請你到廣州吃飯,由我結帳.但你仍是有成本的,例如,有形的如車資,無形的如時間.在考慮是否應約時,你便應考慮這些成本,但當你踏上了火車,火車發車直送你到廣州時,車資和時間便立刻變成‘沉沒成本’.

經濟學對‘沉沒成本’有一個重要的推導,這就是‘沉沒成本並不再是成本’,這話何說?意思就是祗要成本一經確認而不能改變,便不應再影響未來的決定.又以上面的情況為例罷,祗要你登上了火車,車票經已是不能退還的,若假設火車不會中途停站,你就連使用的時間都不能改變.當你再考慮要在廣州做甚麼事情時,這兩項成本便不應再在你考慮之列!

按我在賭場和投資市場的觀察,很多人就是不了解這道理,以至輸很大很大的錢!就以買股票為例罷,當股票一經買入,買入的價格便立刻變成‘沉沒成本’,應與是否賣出再無任何關係.若投資者是理性的,是否賣出股票就祗應考慮日後這股票是升還是跌,而與你的買入價毫無關係!

但實際上,很多測市的方法,其實就正是捕捉這個心理預期,例如,技術分析中的‘阻力’和‘支持’位,很大關係便是由這個心理預期所形成.例如,若有很多人於十元的價位買入了這支股票,但這股票隨後便下跌,之後又反彈,我們便可預期,在十元附近會有很大的上升阻力,原因就是很多人受不了要損失的心理壓力,就算他們對這支股票的後市看淡,但都不忍於小蝕時放手,就算投資者預期了股票將會下跌到五元,祗要未出現恐慌性抛售,他們會照樣和這股票‘談戀愛’也不會在八元時賣出股票.難得等到外在環境有變,這股票預期可以大升至二十元,但祗要微高於十元,他們便會抛售.專業投資者就會看準這個機會,接收這些‘平’貨.

在賭場,這種現像就更明顯,很多賭徒便有很強的‘平手’概念,即避免損失,但這實在是完全非理性的,因為最好避免損失的方法就是‘不賭’.賭就要有‘輸’的預期.但這個規避損失的觀念,就成了泥足深陷的主因.例如,若一個人可承擔的損失是一千元,理論上,輸了一千元便應立刻停止,離開賭場,這一千元已成了‘沉沒成本’,但現實就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這個損失,不單不離開,甚至借‘高利貸’來‘翻本’,絶大部份的時間就是弄到欠下一生都還不了的債!

除了金錢之外,‘投資’在感情的‘沉沒成本’就更難理性地放下!

推而廣之,祗要是曾投下心力換來的東西,都會難於放下!就算理性上,明知這是死路一條.這就以信念最明顯,例如,相信了某個主義幾十年,不論後來發現這理論有多大的害處,人就是難於放下,因為,放下就要承認錯誤,接受自己以前走錯了路,可能最難的還不是向別人認錯,而是自己接受不了,過不了自己的一關!

‘活在當下’並不是說可以‘不顧後果’,或可以‘不負責任’,其實就是要不執著於過去和未來,‘過去的不再,未來的未來’!

今天,說了‘過去’,有機會再另文講‘未來’罷!

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

一地兩檢

有讀者快速回應了《一些運輸學的基本概念》,其中很多就是說不明白‘一地兩檢’又如何解決問題,又有甚麼困難呢?

好,今次我就討論一下這問題.

所謂‘一地兩檢’的概念,就是在同一地方進行出境和入境的檢查.舉個例子,若要由香港到廣州,最理想的制度就是在香港完成出境和入境的手續.通過檢查後,乘客會在一個封閉式的環境上車,火車不可在香港境內上落客,越境後,列車便與國內班車無異,可以停站和上落客.

為甚麼這樣操作會有效益呢?例如,乘客可在香港乘坐列車到北京,若是‘兩地兩檢’,列車便一路不可停站,直駛北京.相反,若是一地兩檢,列車便可如國內班車一般,在適當的地方停站上落,例如,可以先在廣州停站,雖然列車最終目的地是北京,但她同樣是‘廣州直通車’,乘客可用一個低得多的票價搭乘,祗要他們在廣州下車便可以了.當他們下車後,空出的座位便可給其他乘客使用,於是這車也是‘廣州北京’快車!當然,除了廣州外,還可以多停幾站,這樣,高鐵才會有成本效益!

以前,這類操作還有一問題需要解決,就是賣票程序是會很複雜的.現在,國內鐵路,很多都仍祗是在發車站配位,中途站就會是‘無座’!但祗要有決心,以今天的資訊科技,要解決是不太難的.祗要所有售票點都聯網售票,在乘客下車後空出來的座位,就可以重新編排給其他乘客使用,問題不大!

但‘一地兩檢’的法律和技術問題就嚴重和難解決得多了!這實在是個非常難處理的問題,要詳細討論,可能是幾篇博士論文,今天,我就揀其中一點說說,但千萬不要以為,這便是問題的全部.

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司法管轄權的問題.是‘一地’,這地究竟是香港還是內地呢?若是在位於兩地邊境的口岸,解決這問題的方法就是把檢查站建在邊境的界線上,原則上,旅客要由一地走到另一地,中間有一概念界線.例如,在羅湖口岸,旅客便要步行過羅湖橋,一般來說,橋的中央便有一條概念界線分隔兩地.雙方的邊防人員都不可以越界,特別不可以越界執法!

但在鐵路的上車站,明顯就是香港的地方,內地邊防人員無權在這裏執法,同樣,香港的入境處人員,也無權在國內執法!這個問題有幾個解決方法,但是看來都不會被中港所接納.例如,可以以外交慣例(當然,在一國兩制的‘一國’下,並不是真的外交問題),讓有關檢查站到登車的範圍,列為對方的領土,這就有點類似‘大使館’,雖然,地理上,大使館位於別國領土,但概念上,使館範圍仍其國家的領土.

但這個安排在今天的政治環境是不能接受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中港的法律和行政差別實在太大,例如,按香港的法律,任何香港的永久居民,祗要踏足香港領土,港府都不能拒絶其入境,就算是罪犯,都祗可在入境後將其拘捕.假若有一香港人在北京犯了事,北京離香港路途遙遠,逃亡也不太容易,但若北京有一地兩檢的口岸,理論上,祗要他成功走到港方的檢查站(當然,要越過中方的檢查也是有難度的,但相對要逃回香港,難度便低得多),按香港的法律,便一定要庇護他回港!這是中方可以接受的嗎?

當然,有人會說(特別是中國對法律的概念),在合作協議內加上條款,去除這庇護責任便不是解決了問題嗎?對不起,最少在香港的普通法下並不可以,港人該受到香港政府的庇護,是基本人權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香港政府根本不應也不可向立法會提案,就算提了,任何讚成通過有關法例的議員都會成為歷史罪人.而且整個香港社會都會被國際恥笑,甚或影響特區護照的公信力!

甚麼?又關特區護照的事?真的有關係的,要別國接納你的護照,你便要負起一定的責任,其中包括接受遣返的義務,這就是說,若某人拿著香港特區護照進入了某國家,當這國家覺得這人不再受歡迎時,便要將他遣返,香港便有義務接收,不論這個是個十惡不赦,還是不受歡迎的人物,都要接收,若香港會有不庇護永久居民的法律,將會大大影響特區護照的公信力和被接受程度!

這祗是問題的冰山一角,問題來得比一般人想像的複雜萬倍.這便說明了為甚麼港府談了十多年,仍未有解決這問題的意志!不解決這個問題,高鐵還該興建嗎?

後記:
今天有人提議以電子傳送的方法來解決‘一地兩檢’的問題,有關建議我還未有時間詳細研究,不好評論.但無論如何,這都彰顯了‘民主’的威力,若不是反對聲音強大,官員就可以連這明顯的缺失都蒙混過關!

一些運輸學的基本概念

有兩條巴士(公車)線供你選擇經營,一條是長途巴士線,差不多是點對點,行程約九十分鐘,車費每程廿五元.另一條是市區線,行程也是約九十分鐘,設分段收費,車費五元至八元,你會如何選擇呢?

當然,這是過份簡化的問題,但原則上,我是會揀市區的線路來經營的!

理由是市區線路的收費雖然比較低,但乘客就是有上有落,按經驗,有很多乘客都很可能祗乘坐非常短的距離,上上落落的總收入就遠多於收費雖高,但祗有一次上落的長途線!

這便解釋了為甚麼船的收費一般都相對高,原因之一便是船通常都是點對點的.整船的最高收入便是船的座位乘以票價.特別是定期航班,就算祗得一名乘客,甚至是無乘客都要開船!

同樣,鐵路也面對相同的問題,點對點的班次一般都不能太頻密,否則就必會做成虧蝕,當然太頻密停站的‘慢車’也不會有太大的經濟效益.最理想的,就是平均一小時右左停站一次,當然,這絶非金科玉律,一個平均約數而已.

點對點列車不能太頻密的另一原因,就是要從供應去控制需求,因為一到時間便要發車,若供過於求便會形成虧損!

最近香港高鐵的討論中,很多官員和保皇黨就似乎連這些基本概念都沒有,高鐵的效益,關鍵就在於是否能實行‘一地兩檢’,但有關官員經已清楚表明,在可見的將來都不可能有一地兩檢的,那麼高鐵的意義又何在呢?

或我先解釋一下何謂‘一地兩檢’.想想我們現時回國的手續如何?就以經皇崗口岸為例,我們先要乘車到落馬洲,下車,辦理香港的出境手續,過關後再上車,然後,再經過二三分鐘(不塞車計)的車程,送到‘皇崗口岸’,再辦理中國入境手續.

大家都會清楚,若遇上人潮,這個程序隨時弄上幾十分鐘,還有最要命的,就是乘坐所謂‘直通巴士’,所謂‘直通’,並不是你不用下車,祗是人有人過,車有車過,在進入中國境後,會由相同的巴士接載你到國內的目的地而已.但若有一位乘客過關延誤,便要全車人苦等!

這就是‘兩地兩檢’,明顯地,樽頸並不在香港這程,例如,我住在香港島,若在灣仔乘車到落馬洲,也不用四十分鐘,但通關最少也要廿多分鐘(無上限,看人潮),四十分鐘的車程就算可縮減一半(即廿分鐘),有意義嗎?

有人會問,那麼直通火車又是甚麼回事,搭直通火車是不用中途下車檢查的?是的!但這正解釋了為甚麼直通火車到廣州的票價接近二百大元,若同樣在紅磡出發,在羅湖過關,再轉乘‘和諧號’,花費祗是百多元(紅磡到羅湖約四十元右左,若可中途下一下車,就祗是三十多,‘和諧號’七十五或八十元人民幣),其價格分別就是直通車不能中途停站,理論上,乘客在紅磡辦理了香港出境手續,已是出了香港,但又未辦理內地入境手續,所以,直通火車不能中途停站(封閉式),要直到廣州,廣州必需要設立口岸,直通車旅客便要在廣州口岸辦理入境手續!

有人會說,直通火車也會中途停站的,是,但這是無效益的停站,因為乘客祗可落車,不可上車!而停站的地方,也要有口岸設立的.

但由於‘一國兩制’,要實行‘一地兩檢’是要解決很多極複雜的法律、行政以至地方利益問題.似乎香港政府並無這個意志!據政府公佈的資料,將來高鐵絶大部份的班次,都是止於深圳的邊境,乘客又是要下車辦理出入境手續的!難怪,政府說不能把高鐵站設於錦上路,因為距離太近,高鐵未加到全速便要減速殺車,在西九龍,才可‘為彰顯高鐵的速度而建高鐵’!

拜託,真的要造福市民,就去解決核心問題,不要花我們的血汗錢去建祗為‘彰顯高速’的‘大白象’!

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一點啓發

前些時間,我到國內探望一群年青人,其中一位,向我講述他最近看到的一套台灣電影,男主角是位來自低下階層的人,有一相依為命的‘女兒’,但他並非這‘女兒’的合法監護人,當‘女兒’達入學年齡,便出現了很多困難,他求助於政客,不果!最後‘女兒’要與他分開……

年青人說這電影非感人,寫出了男主角和小女孩間真摰的感情,戲中對政客提出了尖銳的批判,政客似乎並不幹實事!既然他們不作實事,為甚麼還要存在呢?

我沒有看過這電影,任何批評都不公道,但它就引發了我的思考,今天,我倒想從宏觀的角度看看我們文化基因內的民主和法治觀念.

十多年前,台灣製作的‘包青天’電視劇曾風靡香港,當時更有消息傳來,台灣有人居然向飾演包青天的演員‘告狀’.是的,包青天正代表了中國民間對‘好官’的幻想,但問題就是‘法治’就絶對容不下‘包青天’!

就以上面的故事為例,若以‘包青天’式的方法處理,他當然會一捶定音,判小女孩回到男主角的身邊.我們就是經常期望著一個好人或一個好官,他會洞察人情,明辨是非.可是在一個法治的社會(台灣是不是,仍有討論的空間)又該如何處理這問題呢?

兩‘父女’相親相愛,相依為命,又為甚麼要分開他們呢?但我們又可否把事情反過來想一想,我又可不可以隨便在街上找個女孩,說我很愛她,就把她帶回家做‘女兒’呢?

這些事情確實在香港發生過,百多年前,就有很多人正式向港府申請收養‘養女’,而實情就是這些都是淫業經營者,透過‘收養’成為這些小女孩的‘合法監護人’,後果也不用我再說下去了!

‘法治’就是一套制度,通常都不會令最好的事情發生,但就是要令最壞的事情不能發生!若我們可以有能力看透別人的心思,把孤女送到愛護她的人的懷抱,不就是很理想嗎?可是,人心難測,我們就寧可謹慎一點,甚至令很多有愛心的人失望,也不可以把孤女誤交‘別有用心’的人的手上.

所以任何開明的社會,都會很認真處理‘收養’問題.就以香港為例,任何人有意圖收養子女,都要向社會福利處申請,這將會是個漫長和煩複的程序,原因就是社會福利署有責任嚴格審核每一宗申請,就算申請獲批准,社會福利署仍有長期跟進的權力和責任!

若這個程序出現任何問題,便應向相關的官員問責,例如,若有人涉嫌貪污,那麼便應交由廉政公署處理,若證據足夠,廉署便應提出檢控.若程序有人為失誤,但並不涉及貪污或利益問題,社會福利署長便要負責.若問題涉及政策問題,衞生福利局便應負責……若問題更嚴重又或是些更原則性的問題,最後便應由特首負責!

等一等,為甚麼上面的描述,並沒有‘議員’(政客)的位置呢?這就是由於香港並沒有執政黨,‘議員’祗有監察而沒有行政權,更加沒有執法和司法權,這亦即是說,若任何議員去幹實事,都是越權行為!

就以這為例,若一位立法會議員接到這‘父親’的求助,他並不是‘包青天’,他並沒有簽發准許收養令的權力,他可以做的就是向社會福利署長跟進,若情況嚴重就在立法會內提出質詢,按香港的習慣,官員是必需回答質詢的(但曾陰權前些陣子,就公然蔑視這憲制精神).

但若這例發生在香港,男主角應不符合收養的資格,例如,收養人要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這保障了被收養者會得到良好的照顧,若他是單身,亦可能不符合資格,因為必需會考慮會不會有很高性侵犯女童的危險.

但是署長是會被賦予所謂‘酌情權’的,用國內的話說就是‘特例特處’,但酌情權並不可隨便使用,在這例中,便需由社會福利署長行使‘酌情權’,任何人想幫忙,就是要向社會福利署長陳情或施壓,但最後,權力還是握在他的手上.

當然,還有一招可用的,這就是司法覆核,這就是向法庭提出呈請,要求覆核政府行政的失當.長毛可說是最負責任的政治人物,他就是對政府的行政失當不停地提出司法覆核.但這個是要冒破產風險的,因為若覆核敗訴,便會被追討巨額堂費,但政治人物就是要有承擔!

總結而言,若有政治人物,以幹實事為招箂,這便要非常小心,隨非他是執政黨的一員,否則,他就沒有任何行政權,他該幹的並不是親手解決問題,而是要向政府施壓,令不合理的事不發生,又或發生後可以迅速撥亂反正.‘包青天’式的一手抓,並不符合今天的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