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9日 星期六

Who guard the guard? (2)

上次說到‘Who guard the guard?’有朋友反映內容太抽象?可不可以有些具體的例子。今次,我便舉一些具體的例子。

香港的銀行有個‘回收舊鈔票’的程序,當銀行職員發現存入銀行的鈔票太殘舊時,便會按既定程序把鈔票送回相關的發鈔銀行。發鈔銀行的回收部門收集了足夠數目的殘鈔便會安排銷毀。

表面上,這個程序並沒有甚麼難度,但實非如常人想像的簡單。這可以對比柜位員工的工作,柜位員工也是每天處理大量現金,但他們收了多少是有清楚紀錄的,收了這個數目,便一定要交出相同的數目,可以‘動手腳’的地方有限(當然不是沒有)。但這些殘鈔是要銷毁的,拿走一些也不容易被發覺!

所以,銀行內部會由高級職員,很認真的抽查將被銷毀的鈔票數目!他們要很認真的數這些殘鈔。也可以說是件厭惡性工作。由高級職員進行,就是銀行會相信他們不會輕易作弊!但這就是滴水不漏嗎?

於是,就有必要由‘更高級職員’去監察這些‘高級職員’。需不需要‘更更高級’的……

小時候,我留意到市政局(殺局是老董的‘傑作’)洗街時,必有一些公務員會‘躲懶’的。當時實在心有不平。後來才知道,我錯怪了他們,因為他們的職責不是洗街,而是監察洗街!同上,有一位公務員監察洗街便夠了嗎?於是……

政府擁有接近無限大資源(相對普羅大眾而言)和權力,按西方的思路,不監察這頭‘怪物’,她就必然作惡!在香港,政府就是非常講求監察的。

但監察是有成本的,很多年前,審計處便發現,香港機電工程署替換一枝光管(日光燈)的成本是港幣650大元!甚麼,換一支市價低於10元(政府使用的,應是約5元的貨色)的光管,居然要650元!我一點也不奇怪,祗要看看替換申請書上需要多少人簽名,再對照他們的工資,650元沒有計多的!

那麼,不用監察,要換便換罷!那你想在市面見到有多少支‘政府光管’呢?

這便是‘小政府’支持者的重要論句,監察政府的迷思,正正在於不監察或輕度監察,這頭擁有無限大資源和權力的‘怪物’必會作惡,而且會很惡。但強力的監察,又會非常無效率!兩害相權,我個人寧犠牲效率!但不論怎麼說,作為納稅人,650元一枝光管,總是有點‘肉赤’!所以,政府還是‘小’的好,除必要的事外,就請政府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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