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港了,幾天的山區行,又為我帶來了很多體悟,慢慢再和大家分享罷!
昨晚一打開郵箱,便看到好友對‘奇妙的經驗’的回應,最奇妙的是,這個訊息來得剛好,它令解開了我近期的一個疑惑,我先將原文轉貼,下文我再引申。
『小心,很容易引人入去「知識無用論」的想法。
錢不是萬能,但無錢萬萬不能。
同樣。
知識不是萬能,但無知識萬萬不能。
錢與知識不一定帶來快樂。但無知識無錢,要快樂真是有點難度。
窮,自己或者可以聒達點度過去,但妻兒父母不會這樣想,家嘈屋閉,怎能快樂。
無知識技能,只能做最辛苦的工
(近來我太太出去找工。親自見證原來好多工都要做十個鐘以上,人工六至八千。試問咁長工時,又怎能去進修呢?那永遠只能呆在低層。)
記得你提醒我「何不食肉糜」的故事嗎?
我們今日都有點謀生技能,又生在一個富裕社會,錢與知識比其它社會充裕,就算無錢無知識都可向政府屈。其它地方的人可不一定能如是呢。
一般人的謬誤其實係將
「錢與知識是必需品」,夠用就好。
誤解為「錢與知識是萬能的」
關不關邏輯事?
一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