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

流通量與風險承擔(二)

上交提到兌換店因要保留一定數量的外幣而有匯價的風險。例如,某兌換店有約一百萬元人民幣的存貨,那麼當人民幣每下跳百份一,這兌換店就等如損失了一萬元。

當然,若人民幣每上升百份一,兌換店也會多賺一萬元。

這就是一個魔鬼誘惑,要做多少宗交易才可賺到一萬元呢?但可能彈指之間,匯價的波動便可令兌換店賺到巨額利潤,但一參與‘賭博’,便可能會出現大問題了。

但凡經營外貿的行業,都會有外匯風險,一個好例子便是旅行社,旅行社會收取大量本國貨幣,而又會取得一定的數期,例如,國外的酒店可讓她的客人先入住,然後三個月後才收取貨款。數期對任何生意都重要非常,若事事都要付現金,現金流(cash flow)便會出現嚴重問題。

但旅行社也就面對和兌換店類似的問題,由於要用外幣支付國外的開支,例如,在日本的酒店、交通和飲食都會以日元結算,今天,他們收了客人的港幣,三個月後便要以日元支付有關開支,若三個月後日元大幅下降,她們便可以開香檳慶祝了,但若日元大升,他們便可能要破產!

這就是一場賭博,穩健的旅行社並不想冒這個風險,不想參與這場賭博,於是她們便要找‘對手’‘對賭’外匯了!例如,若三個月後有一筆應付而今天未付的日元帳,她們便要向對手買入一張三個月的日元遠期合約,這就是三個月後會以一個協定匯率交收這筆日元,理論上,若日元匯率下降,她們仍要以合約價支付,這即是下降時得不好處,其對手便可賺到利潤,反之亦然,於是旅行社的經營者便可無需理會遠期外匯的上落,專心做好放行社生意便可以了!

在這種場合,我所提到的‘對手’便很可能是‘財經賭徒’,他們可能並不是幹外貿的,他們就是與人對賭,希望賺取巨額利潤。每天,世界上都有極為巨額的外匯交易,其中主要就是炒家間的對賭,但這就為我們提供了外匯的流通量,祗要我不介意匯率,我就隨時都可以買到如美金英磅等外匯。或更簡單,當我在外國旅遊時,可以以信用咭付款!

很理想嗎?非也,現實上,旅行社並不會為應付帳(account payable)全數購買遠期合約的。原因主要有二,首先,這些合約是有成本的,概念上,遠期合約便等同借款,是要付利息的,再加上手續費,成本甚高!再者,他們也會和兌換店的經營者一樣,面對相同的魔鬼誘惑,若預計三個月後日元匯率會下降,不單不會買入遠期合約,而反會沽空日元,但這種想法就是豪賭,猜對了,便可在短時間內賺到大錢,但若猜錯了,就祗有走上破產之路!

事實上,香港就是有旅行社因此而倒閉,結果,已付團費但尚未出發的消費者便不能成行,出發了而未回港的就更麻煩,隨時會流落外國街頭。前些日子,在香港便發生漢普頓酒店突然被銀行查封,入住了的內地旅客變成了‘無店可歸’,香港政府便把他們送‘露宿者之家’,及後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更在立法會解釋有關事件時‘不自覺’地講粗口!若你參加了國外旅行團而遇上旅行社倒閉,一是你有足夠的錢,可以自找酒店和購機票回港,否則……

由於旅行社倒閉會引起這麼多問題,香港便把一個商會‘旅遊業議會’賦予法定權力,向會員徵費,成立賠償基金,為破產旅行社的消費者提供賠償。當遇上旅行社倒閉,至少‘旅遊業議會’,有責任把流落異鄉的你接回香港。這個安排其實也頗有問題,有機會再另文討論。

總結今天的討論,賭博在商業運作上可看成是風險承擔,財經賭徒就是承擔了一些不願承擔這些風險的人的風險,從而賺取利潤。當然,明白了背後運作後,我對這系統仍有批判性的意見,但這些自以為佔領了道德高地,對事情毫無認識,更惜助政府力量(背後當然要作魔鬼交易,出賣靈魂),亂打亂說的人,就一點也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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