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官威

小時聽先父經常說的一個故事:

『某日,某探長有個遠房親戚從鄉間出來找他,閒聊幾句後,探長心裏便有個底,他就說:‘跟我來。’

他把親戚帶到一條‘麻雀館’林立的街道,由街頭走到街尾,然後對這親戚說:‘以後,你每天都來這裏走一趟!’

親戚摸不著頭腦,但也照做,但出乎他意料以外,他一踏入街頭,一間麻雀館便跳出一位‘類似老闆物體’,萬分熱情地說:‘請給我一個面子,進來坐坐。’

一進麻雀館,便又茶又煙又酒,還弄來一頓飯,他飽餐一頓後,老闆更奉上紅包一個。飲飽食醉,一踏出門,另一間麻雀館的老闆又跳了出來,當然又是茶煙酒一番,但他還是對紅包最有興趣!』

所謂‘探長’其實就是Sergeant (警長,俗稱‘沙展’),在警察的編制裏並不算高,理論上他們要聽命於‘督察’(Inspector)。有趣的是‘督察’屬於officer級別,要有一定的學歷,就算幾十年前,督察最少都要有預科學歷(約等同高中)以及通曉英文,華人可以當上督察的就絶對不多,‘探長’就接近是無學歷華人警員的最高級別,而且,他們就是走在前線,加上當年貪污盛行,‘探長’就是一個肥缺!

所謂‘唔怕官,最怕管’,這些‘探長’便掌握了‘黃賭毒’等‘偏門’行業的命脈,經營者當然要‘派片’(即行賄),而且對他們還要必恭必敬,若得罪了他們,問題可大了!

當時,這些探長‘出巡’就非常有‘氣派’,可以跟在‘探長’後面的,已是非常不簡單,探長帶著親戚從街頭走到街尾,就等如告訴所有經營者,你們要‘識做’!他不用出一分一毛,便可令其親戚過富裕的生活!

我有不少大學堂友畢業後當上了督察和AO,由於‘朝見口,晚見面’,我就並不覺得他們和我有多大的分別。而我腦子裏亦多了很多民主自由的思想,深覺人應是生來自由平等的,官是要向人民負責的公僕,他們的權力,是用來執行公務的,除此之外,並不應有任何個人特權,而且就是因為有權,他們的個人行為便應比常人更規行矩步。

事實上,這些都似乎不單是理想而是現實。七四年廉政公署成立,便有效打擊了貪污活動,隨後,港英政府更來了一系列‘減官威,增行政透明度’的政策。例如:明政專員的設立、審計署的衡工量值、還有港督的施政報告!若在街上迷了路,找警察問路,他們也必恭心敬。若出入境時,移民局的官員若敢把身份證擲回,他們便可能有大麻煩!各政府和公營部門還要制定服務承諾(performance pledge),祗要你具名向部門投函,不論是投訴、查詢、還是申請,有關部門都必需在指定的日數內回覆。

但九七後,‘愛國人士’當道,可能他們就傳承了這些‘中國傳統官威’罷,董建華‘出巡’例必長時間,大面積地封街。公文進了特首辦,一去便可能數以年計,甚或音訊全無!董夫人(註一)坐飛機,就是罵空姐:‘你知我是誰嗎?我就是要坐這個A1位,理得你們編了給誰!理得你們有甚麼規章法制!’梁錦松以機密資料謀私,若不是五十萬人上街,他還不是坐穩其財政司司長之位!

哈哈,還要寫下去!?難道我真的有無限大的時間嗎?我錯了,居然想‘以有涯隨無涯’!真是‘殆已!’但是我還是有不吐不快的一例,這當然就是近日‘淫賤聯’副主席的以‘名片代入息證明’的事件!

‘文明’並不是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生活態度,曾活在‘文明’的國度,便不想再活在‘官威’之下!(註二)

註一:戲言而已。按大清律例,祗有二品大官的元配(或元配身故後的正室),才可稱‘夫人’,‘夫人’不是亂叫的!

註二:可能有些人會說,就是曾活在‘文明’的國度,事事都要講規矩,做了官,也沒有威,做官來幹嗎?還是活在有官威的地方比較好!這就真是‘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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