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

收購合併(二)

上文提到上市公司可解決股權轉讓和定價的問題,今次,我便討論一下,實際解決問題的理念。

理論上,一間上市公司發行了股票後,股票買賣便與該公司無關。這即是說,公司無責任回購任何股票。若任何股東要賣出股票,他們便要委託‘股票經紀’在股票交易所內賣出。舉個簡化了的例子,若你手上有甲公司的股票一萬股,而你想賣出它們,你便要委託一經紀,概念上,這經紀便會到文易所‘喊叫’:‘我有一萬股甲公司的股票,誰人想買?’於是,另一經紀便代表他的客戶說:‘我要買五千股’另一經紀說:‘我要買三千股’……

最後,你無需理會你的一萬股股票賣了給誰,究竟是賣了給單一人士還是給了一群人,總之,收錢便是了!

交易所的設立,就是要減低對手風險(Counter party risk),交易所就是要確保交易順利完成,股銀交易清晰!若出現任何問題,祗要你是按足相關程序辦事,交易所便有責任承擔最後風險。

就是這樣,東印度公司雖然十年不派股息,但股東在有需要時,隨時都可安全穩妥地賣出手上的股份,拿回現金。這些現金,是由‘新股東’支付的,與東印度公司的營運無關!

第二個要解決的,就是定價問題,一股甲公司的股票該值多少,如上文所說,是個非常難回答的問題,而且見人見智,原則上,就是你認為是多少便是多少!

‘咁都得!?’事實真的如是。一個賣家說他的股票要賣一百元一股,就是一百元一股,問題就是你叫價是一回事,有沒有人願意以這價錢買了便是另一回事。

當年,荷蘭的股票市場是如何運作的,我就不太清楚了。今天,香港股票交易所的對盤系統,我倒有點認識。其運作大概是這樣的。例如,某人手上有一手匯豐銀行的股票(一手=400股),他想以每股40元的價錢賣出,當符合某些條件(以後再討論),他便可以放一個40元共400股的盤。市場上,可能會有很多人都想以40元的價格賣出匯豐,於是這些同價的盤便會按落盤的先後次序排隊!

同理,有人可以以40.1元放盤,同樣也可以以39.9元放盤。於是,交易所的電腦便會先以價錢,再以落盤次序排隊。

同樣,買家也會排一條類似的隊。例如,買家的隊是39.8,39.7,39.6等等……

記著,他們都是在排隊,還不是正式的成交。假設,買家的隊的最高價是39.8,而賣家的隊的最低價是39.9。那麼,若你想即時買入,你便要付39.9,這樣你便可買入在39.9的隊等候著的股盤。

同理,若你想即時賣出,你便說你願意接受39.8一股的價錢,你便可和在39.8的隊上等著買入的買家交易!

假設你願意以39.9的價錢買入股票,但在39.9排隊賣出的股票並非無限的,若你要求的股票數目多於排隊的股數的話,而你又真的再想買的話,全買了39.9的股票後,那麼,你便要付40.0,若連40.0的都買盡,便輪到40.1元的股票了。

反之,若很多人想賣掉股票,例如一開始的交易價是39.8,願意出39.8的買家盡了,便輪到39.7,再盡了便輪到39.6,股價的高低變化便是這樣由市場搞出來的!

三十多年前,國內剛開始改革開放,有一群國內的經濟學者到美國考察,由張五常接待,他們發現美國的股票交易所,工作人員就忙得團團轉,他們便問張五常:‘為甚麼會這麼亂,祗要定個官價,就不是井然有序嗎?’

張五常就在他的著作中,把這引為笑柄,笑甚麼?下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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