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收購合併(三)

在兩篇有關‘收購合併’的文章發佈後,收到一些讀者好友的電郵,我想個別逐點回應比較費力,而且未必能把事情說清楚,我還是從基本概念出發比較穩妥。

首先,我一直都認為,並不是清朝出了問題,或更準確的說,當時清朝面對的問題並不是我們的系統制度出了問題,清朝廷一直沿用,有幾千年歷史,行之有效的舊制,公道一點說,清朝十多個君主的水平,經已是遠高於歷史平均。問題其實是出在西方出了突變,而清朝並沒有足夠的能力回應這突變而已。

就算在今天,很多人的心裏仍未能接受和回應這個突變。例如,中國一向都以‘道德’治國,皇室和官員都是‘道德’象徵和代表,小時候看舊電影便經常有一句對白:‘侮辱朝廷命官,該當何罪’。幾百年前,西方的突變,其中就包括‘官就是必然是惡的’和‘官就是要被嚴密監察的’,以至傳媒的最重要責任就是要‘侮辱朝廷命官’等等……的重要概念。

買賣股票又會有甚麼道德依據呢?不要妄想了。股票一不可吃,二不可當柴燒,買賣股票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賺錢!西方世界訂立有關遊戲規則時,就充分承認這一點。而不是要找一些聽起來偉大的‘道德理由’。但最後,按這些遊戲規則就是否擔保不出事呢?非也,不單從沒有保證不會不出事,而更是把‘出事’當成必然,問題就是出事後的承擔和改進。

若我們承認買賣股票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賺錢,那麼,下一個推論必然是每個參與的人都想賺最多的錢,賣家必希望售價盡量高,同樣買家必希望買價盡量低。那麼,若為股票定下官價,這個官價若定高了,就害了買家而肥了賣家,反之亦然!更在‘官員必惡’的前題下,負責定價的官員必然會因利益(直接或間接的貪污)而偏幫其中一方。

就算假設官員是公正的,他真的有定價的能力嗎?你可定一個價,但真的會有交易嗎?除非股票的買賣是強制的,否則,官價定了甚麼是一件事,若我還有買賣的自由,若價格不合理,我絶對可以不買不賣的。在實行官價的國度,永遠都會有另一個市場(黑市),官價是用來看的,黑市價才是真正的交易價。

新中國就長期有所謂:‘有人冇鋼用,有鋼冇人用’的情況,原因就是鋼鐵的價格長時間由官定,這些價格都比真實市場價低得多,所以,新中國便曾很自豪的說:‘中國再沒有通脹問題了’但若你以為,以官價就可以買到需要的鋼材,這就真是太頭腦簡單了!(不知道是不是‘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官價的鋼材是群眾可以買的嗎?

這便叫‘倒賣’或更準確的,叫‘官倒’,廿年前,北京學生就是不能再忍受‘官倒’,高幹子弟因政治關係弄來一紙‘批文’,便可以官價買入大量如鋼鐵、木材等生產材料,接著便可以幾倍甚至數十倍的價錢在市場上‘倒賣’。

上文說到的股票競價系統,現在由電腦來處理,經已算比較簡單了,還記得小時候電視播出交易所的情況,這些出市代表(經紀)穿著號衣,大聲喊叫,還有一套特定的手勢,非常緊張,看似非常‘亂’,但這就確保了股票的流通,令要錢的可賣,要股票的可買。

但這制度完美嗎?非也,股票市場的問題,就多如恒河沙數,但重要的,就是我們要面對問題,由傳媒和很多有心人去監察,一發現問題便要問責和改善。雷曼事件出了這麼大的事,有人居然會說:‘不能追究任志剛的,若他下台,誰可以擔當他的重任呢?’ 你看我們是不是仍奴性十足呢?

放心,若有人辭官歸故里,自然就有人會趕科場!過千萬的年薪,必然會有很多人願擔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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