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Honor System (1)

在‘五星級服務’一文發佈後,有朋友指出我的推論有問題,若有客人說在房內遺失了一百元,酒店又查也不查便退款,那麼就不等如酒店要為客人在房內的財物負責,此例一開,難道客人說在房內遺失十萬八萬,酒店照付不問嗎?天下那有這樣的事,法治何在?

朋友問了兩個問題,或我嘗試逐一回答。

在加拿大,消費者購物後,會有一定的退貨期限,若有任何問題,他們可在例如兩星期內退貨。而且,退貨是不會被要求解釋理由的。這系統一直運作良好,直至廿多年前,有很多‘心繫"加"國’的人移民到加拿大,他們很快便很‘醒目’地發現其中漏洞,於是以後赴宴會都可以穿名貴衣服,而一角錢也不用付了!

0四年,我和太太到了丹麥哥本哈根十多天,我們的第一印象就是有很多單車,但極多都是無人看管和沒上鎖的!發達了,隨便都可拿部來踏踏了!

有一次,我飛佛羅里達,要在芝加哥轉機,需等候十多小時,於是我便想乘鐵路(地鐵)到市區走走,但我身上祗有一百元的美金鈔票(當時約等如900元人民幣),站內的職員便說他們沒有這麼多零錢找續,於是讓我免費承車!

美國是很大的,很多人就會把New York等同美國。這就類似把‘深圳’等同中國一樣。美國東西岸,中部和南部都各有不同的經濟情況和民風。‘五星級服務’中的案例,我極有理由想信是真確的,但應不是發生在New York!

Honor System就是人對人的信任,例如,我和太太在國內有支持一些學生求學,當他們有困難找我們時,我們都會二話不說地幫忙,因為我們認識他們的為人,極有信心他們不會濫用我們的信任。他們說有困難,便是真的有困難。同理,若人人都是忠誠的,拿貨回百貨公司退換,就必是對貨品不滿意。當客人找回他的一百美元,他就會寄回酒店,還向酒店道歉。我也不是故意佔芝加哥地鐵便宜的!

但對於我們的社會,這些都是童話!都是寓言!

有關法治的問題,下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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