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1日 星期六

系統性貪污

前一段時間,好友回應了《增生與政府》,原文如下:


>>但隨著系統性貪污的消失

對不起,我要打破你的夢境了。一笑。(苦笑)

明目張膽的貪污的確消失。但據我所知,貪污只是來得更密閉,更「專業」。

例子:
香港還有沒有「收片」呢?
好多年前,駱克道近總統戲院有間xx餐廳(按:被我隱去)的。(已結業。現在還有一間,但那間差些)
朋友與老闆認識。據知每月要付三千蚊片的。
你道是黑社會收?還是皇氣收?

記得「老子」有講過,法例越多越精密,就造就更多更強的賊。(苦笑)

我不是反廉署,反法治。而是嘆息,人類本質,就是如此傾斜。
現今「技術」,根本無法解決。


好友說的是,我亦有不少朋友也正在付不同形式的‘片’!幾年前,我到一店舖拜訪朋友,便遇上送‘財神’,這人是兵是賊,或兵賊難分,我就不知道了,但要錢便是要錢!

但是我必需再多說一下‘系統性貪污’,0三年SARS時,國內紅人‘易中天’,由‘非典型肺炎’,創出了‘非典型腐敗’,再相對於‘非典型腐敗’,創出‘典型腐敗’。眾所週知,清朝官員的薪俸非常低,當時若官員犯錯,最輕的刑罸便是罸俸,一罸可能就是三幾年,但實際上,三幾年的薪俸才是數百兩,但‘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罸俸三年’就等如不罸!當時,無官不貪,現實上亦不可不貪,貪污經已成了制度,這便是‘易中天’所說的‘典型腐敗’。

我從未當過官,但由於我有一段時間在半政府機構內工作,當時,我亦受‘防止賄賂條例’的約束,很多事情都不可以做。96年,我得知誰人將會當香港特首,我便作了‘香港必死’的預言,但我就是想不到,會死得這麼快!我是預言家嗎?非也,祗是在某程度上,我了解老董,先不說他的操守,單是他的思維模式,他可以接受‘防止賄賂條例’嗎?同理,老董也絶不會接受很多香港政府行之有效的制度。

事實就是他的第一愛將,‘不自覺’地違反誠信,違反法律,但他也是視之為平常,若不是五十萬人上街,他和他的愛將也不用下台!我親眼見證了這幾年,貪風實有再起之勢,我因堅持原則,更不想觸犯法律,失了不少生意!

這個‘不自覺’正正就是問題的核心,當時,很多‘保皇黨’還出來為‘梁’護航,歪理包括:‘以前他年薪過千萬,他有必要貪這幾十萬嗎?’。明明白白的濫用職權和機密資料,論法,不是應鐺鎯下獄嗎?可能說這句話的人,心裏想的是我都貪了過千萬,‘梁’又算甚麼呢?

這就是‘典型腐敗’!即犯了法也不覺是犯法,貪了污,又不覺自己在貪污,甚至視為理所當然!還記得我初入半政府機構時,便要聽ICAC的‘訓示’,了解‘防止賄賂條例’對我的行為限制。一進‘公門’,便會喪失很多自由!很多我今天可以做的事,當年都不可以做。不知‘董’和‘梁’有沒有用過少許心力去了解‘防止賄賂條例’,若有,還可以無恥地說出這些‘文過飾非’的話嗎?(ICAC就是直接向特首負責,特首當然無需聽ICAC的‘訓示’)

我們最要打擊的,正是這些‘典型腐敗’。‘煲呔’尚未至於無恥到‘老董’的地步,據我的觀察,近年非法的‘典型腐敗’,應不算太嚴重,至少,比‘老董八年’時輕微得多。當然,合法的‘典型腐敗’,例如通過甚麼基金,把香港人的血汗錢,轉到這些‘愛國愛黨’人士的口袋,情況就一點也不樂觀!但這些正是‘港策’,ICAC不單無能為力,可能還要參與其中!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