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

報酬

A公司採用一個級進式的銷售佣金制度,簡單來說,就是每個月的銷售額越高,佣金的比率也越高,合理?當然,這樣可鼓勵銷售人員更拼博,況且生意多了,公司也願意和員工分享成果。

但現實就是‘劉丹’(留單),這就是銷售人員千方百計勸客戶推遲下單的時間,明明客戶想立刻落單,也要推遲到下月,好讓訂單集中,令佣金增加!

很多時,我們都會過份簡單化報酬模型,視很多事情都是必然的。你曾否委託地產經紀賣樓呢?理論上,他是你的代表,應維護你的利益,但到議價時,你想他會勸你‘企硬’還是‘減價’呢?佣金是樓價的百份一,原則上,樓價越高,他的佣金就越豐厚,但問題是,你多收十萬,他才多收一千,你猜他想快點完成交易,還是想多收這一千呢?況且,佣金還不是全下經紀口袋的!

按這邏輯推敲,我們不難發現極多制度性的問題,或我們根本就在鼓勵人把工作做得不好。幫客戶完全解決問題,客戶便不需再找你了!最好的例子便是醫生,或更廣義的說,是整個醫療系統,如我在《增生與政府》說過,藥廠絶不會投資在根治性藥物上,或更直接的說,人人健康,藥廠還有生意做嗎?

我有一個‘職業病’,就是經常都會計算經營成本,從而,我會發覺很多不合理,甚至可怕的事情。例如,我和太太經常到的素食館,食物的素質好,但上菜的速度就很慢,我作了一個粗略計算,假設廚師每月可拿到九千塊(在香港,月薪九千塊並不可以過甚麼豐富的生活),又假設他並不休假,一個月做足三十天,那麼,每晚,淨是他的人工便要三百塊。這食館的小菜,平均四五十塊一碟,分到廚師的應不足十塊。這即是說,他至少要炒三十碟小菜,才可賺回他的工資!但這食館晚市應不足四小時,按我觀察,平均超過十分鐘才能出菜一碟!這是甚麼生意呢?我和太太都說要時常光顧她,若她結業,我們便會少了一間可光顧的館子!我們經已不是有太多選擇了。

在很多地方,外出吃飯是很隆重的事情,而餐廳的收費亦一點也不會便宜。但在香港,一般的中式酒樓,相對來說,收費就很低。低到我根本不覺得他們可以合理地生存,於是,很多酒樓都不可能正規地經營,我不想在這裏詳細討論酒樓如何不正規,你單想想為甚麼部長們常常推介蒸魚便可見一斑了!

好友在《對《增生與政府》的回應》提到中藥店經營的困難,原因就在這裏,有一段頗長時間,香港的駐藥店中醫師都是‘義診’的!難道他們真的不用吃飯嗎?非也!結果!?

再說下去,我想再寫十篇也寫不完。但在結束前,我還想大家思考一下,今天的青菜是甚麼價錢?假設一個精壯男子,可月產菜一千斤,不容易罷!但就算不用付地租、不用買種子、不用買肥料、不用……但一千斤又可以買多少錢呢?請留意,若市場買十元一斤,你又想想菜農又可以收到多少錢一斤呢?

若要環保、要吃到安全營養的食物,我們便應思考一下如何回報為我們種‘好菜’的人!要真正改善我們的健康,便要考慮一下如何回報這些真正為我們健康著想的人!但我們的社會,正正就是奬勵人要把事情做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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