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 星期二

父母官

中國傳統一直都推崇‘父母官’,這是個令我反感的概念!人生來自由平等,我就祗有一父一母,‘官’又憑甚麼來做我的父母呢?

在自由平等的社會,我們需要的是‘做好本份’的公務員,一地若水、電、煤、交通、食物……妥當,治安優良、官員不貪污、獄訟公平,就足夠了,我不需要‘官’當我是‘子’來愛我!就是這些事情做得不妥當,特別是貪污嚴重,吏治差勁之國度,‘父母官’便要經常提醒人民,他們是何等的‘愛民如子’!

可能你對‘愛’沒有反感,但‘父母官’講的不單是‘愛’(若有的話),而是‘管’!既然官是你的父母,為人子女者當然要孝順,又何來平等呢?

在‘父母官’當道的國度,‘官’並不會管好實事,因為實事就是‘財源’!若建築物安全穩妥,又何以向建築商‘收費’呢?又例如,不間斷的供電,是可以‘賣’得很好價錢的!‘父母官’當道的國度,就一定會時時停電!有停電才可有不停電的‘額外收費服務’!不,我便有經營工廠的朋友,花了很多的錢都祗能買到‘停電前通知服務’,‘不停電服務’是有的,但價錢太貴,負擔不起!

‘父母官’既不管實事(或更準確的,是要管差實事),於是就最喜歡管‘社會道德’,例如,特別會對‘黃’痛心疾首,打擊絶不手軟!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這現像都普遍地存在,原因可能有技術上的差異,但都可總結成下列幾點。

首先,這就是權力的象徵,從古至近代,軍隊內的高級將領都有‘帶女隨軍’的特權。太平天國就是要夫婦分營而居,但‘天王’就有數以百計的‘妃’!‘偉大領袖’就天天‘新女’,日日‘亂性’。做得‘父母官’當然有‘亂性’的特權,但‘亂性’是要相對民間的‘禁慾’才有意義的!

第二,性工作者就是社會上最無反抗能力的一群,最好欺負的一群。習慣權力鬥爭的人,其實心內是會非常的不安,因為他們可憑權力去欺負人,當然,也會被有更大權力的人所欺負!當他們被人欺負時,他們便會加倍去欺負他們可以欺負的人!

我經常說,若警察是‘男子漢’,那麼便去拿大盜罷!但‘大盜’是好欺負的嗎?特別是這些‘竊國者’,當他們受了氣,最好就是找那些毫無反抗能力的性工作者‘開心’一下!聞說,某地的公安掃黃,妓女被拿到回去後,便會被脫光衣服好好教育教育……若這就是一個‘男子漢’的楷模,我就寧做個‘小男人’罷了!

第三,這是重要的財源,包娼庇賭,一直都是‘父母官’的主要收入來源!當然,沒有‘打擊’,就不存在‘包庇’,‘打擊’就是有關收入的大事,那可‘手軟’!

第四,這是打壓言論的最佳武器,任何‘父母官’看不順眼的言論,最好就是以甚麼‘低俗’、‘淫穢’為理由禁制之,根我所知,我的博文經已在某些地方被封殺,這點我就全不奇怪。不要說我並沒有上訴的餘地,就算有,‘父母官’都可以說我經常說‘性’和‘賭’等話題,實在傷風敗俗,荼毒人民,有損社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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