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賭得聰明一點(一)

我在《你真的比賭場聰明嗎?(二)》中說過,要賭便要賭得聰明一點!今天,我便討論箇中一二。

你知道賭場或庄家最想你相信甚麼呢?這就是你掌握了賭技甚或必勝術!就以股票市場來說,坊間有大量講如何在股市獲勝的書,但一個最基本的問題,若這些技巧可賺大錢,為甚麼人還要告訴你,又或祗是收取微薄的版稅而已,而不是他自己用來‘發達’呢?

我曾分析過,短炒是零和遊戲,是炒家間的對賭,為甚麼你會相信,你的對手會教你來贏他自己的錢呢?這合邏輯嗎?

成了書的方法,便是公開資料,為甚麼你會認為你所知的是獨家呢?

這些都是賭徒永遠逃避的問題,感情上,他們會不合理地認為自己比其他人聰明,這在私人的賭局還有可能成立,但若你的對手是賭場或股市大鱷,這種自大合理嗎?他們就是要你相信,你比他們聰明!

根據Von Neumann的Games theory(對奕論),我們至少要假設對手和自己的水平相若,這才有奕可對。若水平相差太遠,這便是以大欺小,又何來對奕呢?現實就更殘酷,一般情況是賭場是‘大’時,你是‘小’!

當然,賭場亦不是有絶對優勢的。其中一個賭場的限制就是他要提供庄家服務,你可以選擇不參與,相反,庄家就必要受注。上文我提過廿一點(blackjack)的記牌法,其實,廿一點的規則就是有些微漏洞,就算你不記牌,其實都是有比較高的贏面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是由十二點開始,永不要牌。原因就是廿一點最大的風險,就是所謂‘爆’,即點數超過21,而庄家在16點或以下必需要牌,所以,若由庄家冒這個風險罷,你的贏面就會比較大!

以上絶對是公開資料,理論上,所有參與廿一點的人都會也應知道,可是若你到賭場看看,人真是理性的嗎?為甚麼賭徒不會採取這個策略呢?原因就是這樣賭非常‘無趣’,而且,還會給圍觀者嘲笑,極多參與賭局的人的所作所為,都不是為贏錢,而是為‘過癮’,這即是‘好玩’!賭場就是最歡迎這些追求‘過癮’ 的‘豪客’了!

所以,若你要賭,便請攪清楚你是想‘過癮’,還是想贏錢!

第二戒,不要參與這麼多花款!不論你如何落注,賭場都會有‘著數’,例如,骰寶可以買大或買小,但若遇上圍骰,這就是三粒骰點數相同,就會‘大小通殺’!出現圍骰的機會是36份1,這便是賭場的利潤。在這情況下便是約2.8%。不算太高嗎?還可以!

但賭場最賺錢的,並不是這些,而是一些高倍數賠率的投注。例如,你可在骰寶枱投注3個1,三粒骰都是1的機率是216份1,但派彩就祗是1賠150,你看看利潤多高!

我就見證著澳門的‘百家樂’的變化,多年前‘百家樂’祗可投注庄、閒、和三款。和的派彩是一賠8,但機會就約是10份1(註),又一次,是高利潤項目。但後來就加上甚麼‘對子’,‘對子’還可分庄閒。後來有些賭場更加入其他的附加投注(side bet)。不再細說了,越高倍數派彩的項目,其利潤就越高,但賭場就會把這些包製成‘發達之路’,因為一中便有高額彩金。但賭徒永遠是蠢的,永遠都會陷入賭場的圈套!

本來,投注於一些高倍數派彩的項目也不可以說是非理性,例如,我經常會推介朋友買一注六合彩,記著,祗是一注。原因很簡單,兩千萬份一的機會微,多賣些,令機會上升至一百萬份一就是高嗎?但用五元來買一個希望,也算劃算!不買便永遠不可能中,買了一注便有機會。

同理,若你祗想拿十元出來賭,把這投向骰寶枱的三個一,不失為一個好方法,贏了便有一千五百元,但下了注便放下,不要再有任何期望了!但有極多的蠢人,就會又買三個一,又買三個二,可能同時又買三個六,若是這樣,不如單買圍骰算了,至少賭場的‘利潤’會低一點。

這個騙人的方法,就是令你覺得一勝出就有高倍數彩金,當然,同時勝出的機會也很低,於是賭徒便會投注於多項,這好像增加了勝算,但一投注於多項,就算是勝出,其有效派彩倍數也會降低,賭徒就是心理上‘快樂’而已!

所以,長遠來說,賭徒就永遠是輸,而賭場就永遠贏,這便是箇中道理。

但最荒謬的就是財經市場,甚至連官方機構都出來誤導市民,下文再續!

註:由於百家樂的牌例複雜,機率並不可以簡單計算,也受餘牌影響,十份一祗是粗略估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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