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偉大警察

上文說到《IQ博士》裏的‘傻瓜超人’,我還有點意猶未盡,今次,我便再說一說故事內的另一角色:‘偉大警察’。

這個‘偉大警察’的名字我忘了,《IQ博士》就約在我高考時播出,我實在,也不是看了很多。這個‘偉大警察’非常有效率地拘捕一切‘罪犯’,他的理想就是要把所有‘罪犯’全數關進監獄!

好一個完美警察啊!但問題就是他並沒有量刑的觀念,可能‘天神村’(故事發生的地方)就根本沒有司法制度。‘偉大警察’就是不論‘罪犯’犯罪的嚴重程度,通通都是以拘捕和囚禁處理,一經囚禁便沒有期限!

一個經典場面就是‘偉大警察’站在露台上向外望,然後以充滿自我讚嘆的語氣說:‘我覺得天神村經已很潔淨!’實情就是全村居民,除了小雲外,全部都被關進了警局的拘留所,村裏再沒有一個人自由走動,當然也沒有‘罪犯’!

但‘天神村’的警局也不好辦,最嚴重的便是‘吃飯’問題,把人關進拘留所,警方便要負責他們的飯菜,這真是令人頭痛的問題啊!

人類越是野蠻,就越沒有量刑的觀念,對先民來說,事情就祇有對和錯,錯的刑罸就祗有死!有現代意義的文明,便把犯規分等級,小錯並不一定要死,漸漸,我們更發展出法律和量刑!我們再不是簡單地問對與錯,而是把錯誤分成等級,處罸也分等級。

近三百多年,西方開始講人權和寬容,今天,這兩項都成為了普世價值,人權就是講人的基本權利,例如,我們並不能隨便剝奪一個人的自由或生命。‘偉大警察’就連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也關進監獄,這便是太隨便剝奪個人自由。理論上,不遵守交通規則都是刑事罪行,但合理的刑罸應是警告,甚或罸款而已。

而寬容,就是要接納不同和容忍一定的錯誤。就算是對‘罪犯’也應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於是普世價值就反對死刑,因為死了便沒有自新的機會!在某程度上,終身監禁(無期徒刑)也該被禁止!《IQ博士》的作者就極巧妙地,把一群本來生活得很‘和諧’的天神村村民,就祗是因為來了個‘嫉惡如仇’的‘偉大警察’就全被關進拘留所和面對‘無期徒刑’!

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解決社會的‘和諧’問題,刑法就祗應管一些基本問題,例如,社會並不能容許剝奪另一人的生命,所以,殺人便應列為嚴重的刑事罪行。廿一世紀的普世價值就是要禁止一切型式的暴力!不論任何理由,都不能以暴力來解決。香港還不算太先進,最近才積極宣傳家庭暴力,也需負上刑責的概念。我小時候,體罸小孩就是天經地義的事。現在,我還聽到不少支持體罸的言論!但體罸就是暴力的一種,在廿一世紀的普世價值就是要絶對被禁止的!

除了如殺人、傷人、強姦、搶劫等等……的社會原則上不可接納的行為外,刑法便不應去管,又或規定量刑必需要極輕,例如,行人干犯輕微交通規則,難道就要拉要鎖嗎?在香港,這些通常都會以定額罸款處罸。由於干犯刑法是可以被強制剝奪自由甚或生命的,我們就必需慎重!

有一個極普遍的觀念,就是刑法是用來淨化社會,又或維持道德的!這個概念,我就不敢苟同,有關問題,下文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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