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原則(五)

上文提到清朝有官員以屍諫的形式,付出生命的代價,為的就祗是要‘正’光緒的繼位人的名位。

在今天的標準看,是否迂腐甚至是不智呢?

但我想問一句,在當時的範式(paradigm),為甚麼全中國人都要尊重皇權呢?

有人會說這是迂腐的儒家思想。錯!孔子推崇的是‘周禮’,這實在是最下流的‘法家’思想。‘法家’就是以‘法’控制百姓,所以,為了維護皇權,便要嚴刑峻罰,有造反者,還要連坐。今天,有人居然可以將法家的‘卑鄙之法’和‘法治’雙題並論……實在無話可說!

回到正題,法家要保護皇權,無所不用其極,但又如何訂定皇權呢?唯一之法,便是血統,但遇上皇帝無子嗣無駕崩,就要以特定的‘過繼’程序‘收養義子’,以維繫皇權的合法性。

不論我贊同與否,至少這都是原則。

以前,我曾在這裏討論過一輯國內電視劇‘天道’,女主角是個警官學校出身的女公安,但劇中形容她根本沒有前途,年紀稍大一點,體力下降便要另謀出路。我非常想問,為甚麼一個有專業,有文化,有知識,通法律,通外語的人才,不是應扶搖直上,當上主任甚或局長嗎?

雖是戲劇,但亦反映現實,大家都清楚,無論你有多大的本事,祗要你沒有關係,你可以打進中共的權力核心嗎?若如劇中的女主角,清廉渡日,亦不是甚麼高幹子弟,公安局長是她可以當的嗎?

但問題又來了,新中國不是已打破了封建,中國再沒有奴才,新中國不就是屬於全中國人民的嗎?但為甚麼當高官的一個條件是高幹子弟或其有關係人士的呢?若這樣說,又不是一個世襲系統,一個皇權系統嗎?對不起,我又說錯了,是劣於封建皇朝,在封建皇朝,皇帝當然不可動,但‘將相本無種’,至少文可以通過科舉,武可以通過戰功當官!至少,就算是丞相之子,想當官一樣要努力考科舉!

我又再次too simple and naïve 了,居然連新中國是屬於中國人民都會信。大家都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的私產,由誰來當官,關係著共產黨的利益,當然要由共產黨內部來決定,父傳子,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佩服!佩服!佩服到吐,下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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