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蘋果(二)


上文提到,蘋果令個人電腦變成事實,買不起正貨的,還可以選購‘兼容貨’。

理論上,任何產品面世後,其他廠商都可通過逆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去仿造。原廠商主要有兩個途徑去保護自己的權益。第一是透過法律,主要是版權、商標和專利權的保障,例如,當Apple II啟動時,會顯示‘Apple ][’的字樣,蘋果便以商標和版權的理由,向執法部門申訴,香港海關便多次採取掃蕩行動.結果,製造商便把這起動字樣更改,蘋果公司便失去了法律行動的理據.至於專利權的爭議就更加複雜,在這先略過.

而另一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就是商業機密,上文提到當年如IBM等電腦巨人,都會採用大量專用零件,通過對這些零件的控制,特別是技術層面的保密,其他廠商就無法複製.

電腦的例子可能大家會比較難明白,我就以直升機為例罷.理論上,任何公司購買了一部直升機,他們都可以量度每個零件的外觀,祗要有足夠的時間,便有可能由實物重組各圖紙,然後如法生產.但現實是可生產直升機的廠商實在非常有限,原因就在於有不少部件並不可複製,例如,連接發動機主軸與機翼的一個金屬部件,其強度和其他要求極高,廠商就會找緊這項技術秘密,其他廠商就不可能生產出直升機來.

當年,國內入口了不少大廠的主機,這些都是以千萬計的大交易,按傳聞,其中不少便立刻送到科研機構‘解剖’,但要複製,差不多在做夢.

但蘋果電腦就完全是另一個故事,沒有一件零件是在市面找不到的,而各類技術資料和圖紙都不難找到,這便令Apple II產生了一個非常龐大的‘翻版’市場.

按理,這當然會影響蘋果公司的利益,但其實也不盡然.理由很簡單,就以我自己為例,若沒有‘兼容機’,我便可能要在大學畢業後才有購買電腦的經濟能力,但當我把Apple II用上了幾個月,我就變成了專家,我更影響了朋友和宿友,結果,就是這樣成了一個熱潮,全世界都在學習和討論Apple,一隻產品可以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可以說是空前的.

IBM眼見這個勢頭,就必需要作出一個痛苦的決定,若不參與這場競賽,就必會令Apple坐大,勢必成為極嚴重的威脅,但進入這個市場,也必影響其現有產品的利潤,若一兩千美元的電腦也可用,是否會影響以百萬甚至千萬美元計的主機市場呢?更何況,主機並不可以容易被複製,複製一兩千美元的電腦可以說是必然的!

IBM最後也出手了,她就是針對性的推出IBM PC,從技術層面出發,IBM PC不論在計算力,甚或整體設計而言,都比Apple II超前最少兩至三代,而IBM更擁有大量的銷售渠道,可以說,祗要買Apple II的地方,都會買IBM PC,IBM更把PC的架構變成公開的工業標準,這意味著其他廠商可以名正言順地製作‘IBM PC兼容電腦’,以當時來說,這可以說是完全違反IBM的故有思維,她這行動的目標明顯地就祗有一個,推倒Apple.賺錢!?已被置之度外.

在正常情況下,面對IBM的攻勢,Apple理應認輸,退出市場,反正,Apple的各創辦人都成了富翁.但Steve Jobs並不這樣想,相反,他還刊登了大幅廣告,高調地說歡迎IBM加入PC市場.

若用中國成語說就是‘夜郎自大’,天朝派一支軍隊便可以‘企滿’夜郎,夜郎又憑甚麼去自大呢?IBM的丁點資源,已可能是很多中型公司幾年的生意額,IBM要攻佔PC市場,Apple又憑甚麼去還擊呢?

但Steve Jobs就是Steve Jobs,他如何回應,下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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