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核電安全(三)

謬誤三:核電廠不會引起核爆,出了事都是安全的

這是一種常見的謬誤,前題是正確的,但其引申就錯得很厲害。

的確,要引起核爆是非常困難的,核電廠反應堆的設計,確實是不會引起核爆的。由得知福島出事,我便告訴太太,說福島會有核爆,實在是無知。

但問題就是,廠內貯存的放射性材料,可能比單一核彈還要多千倍計!特別是Mox反應堆和其廢料池,就有極危險的放射性物料。一但發生強烈的常規爆炸,便足以令其洩漏及散發到高空和地下, 當年的‘切爾諾貝爾事故’,也不是核爆而是常規爆炸,但就把放射性物質散發到數千里外!如我前文所說,若不是發動(矇騙)數十萬死士,把地底封了,而讓放射性物質污染了地下水源,可能蘇聯也等不到89年了!

簡單來說,核爆的影響,相對核電事故而言是比較‘範圍小’和‘短時間’的,因為相對大量的放射性物質就在核爆時‘使用了’。但留意‘相對’一詞,‘範圍小’也在說百公里計的半徑,‘短時間’也在說數十年!

本星期初,很多‘有識之士’還被誤導,以為事故已受控制,但我就是一早看出,這才是問題的開始,離‘受控制’甚遠!今天,接近三份一個日本有自來水輻射遠標的報告,事情真是這麼簡單嗎?

再一次,現在才是問題的開始,離‘受控制’甚遠,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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