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思考的謬誤(一)

1. 不恰當的類比
對任何技術問題,在公司都是我說了算。於是,有人批評我,一面說要追求民主,但行事作風又這麼獨裁!

這種思考非常普遍,如上年討論特首提名問題時,不少人就說:’你公司都唔會請一個與你對抗的人做CEO的嗎!'

類比是思考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類比就是把已有的經驗和知識,擴展到新領域。話說,有位傳教士向一位瀕死的老婆婆傳教,說若她信教,死後便可升天堂,婆婆反問,升了天堂有甚麼好,傳教士起初無言以對,難道要和她說在天堂最大的快樂就是得見天主嗎?最後,傳教士就說在天堂天天都有煙抽,原來婆婆最愛抽煙,於是立刻信了!

但類比祗是權宜之計,若把類比當成了真理,就是嚴重的謬誤。不知那位婆婆會不會在天堂向傳教士提控誤導官司了。

我工作的中小企,負擔不起複雜的討論和咨詢架構,退一萬步說,公司是老闆的私產,他有全權去處理她,萬一他錯了,他亦要負起全責(最差的情況就是破產),與他人無關,他人亦無權說三道四。他想請一個甚麼人當CEO,或怎樣處理各大小事務,這全是他的權力。

但若是上市公司,話就不是這樣說了,理論上,上市公司的老闆,不是一個人或一小撮人,而是任何持有其股票的投資者!重大的消息的處理,決策和重要職位的任命等等⋯⋯就必需要有一套程序,程序的目的就是要保障所有股東的利益。絕不能由一個人說了算,更不能因有一人不喜歡而廢之。職員是向全體股東而非一小撮人負責!

英國維珍航空的老闆Richard Branson曾說過:上市是個惡夢,上市後,他便要把大量精力放在應付程序之上,差不多沒時間做實事!於是他最後就回購所有股票,把公司私有化。

對這類魅力型老闆來說,本來他們可以為所欲為,而他們的決策都是對的,對公司有益的。但一上市,便要應付大量的會議和程序,而且權力也受到限制,明明覺得對公司有益的事都不能立刻做,這當然是個惡夢。但我們可免除這些程序嗎?若是,股東的利益又該如何的保障呢?不喜歡這套,便私有化罷!私有化了,便可再為所欲為。但一天在上市,便要守上市公司的規則!

不少先民都相信君權神授,在地的君,是天神的代表,權力不可挑戰。這樣便沒有甚麼民主與不民主的問題了!民主的一個最重要理念,就是國家權力乃來自人民,不同的政治體制和選舉方式,最終都是要彰顯和落實這理念。這就絕不可以和獨資公司雙題並論。

一個的嚴重思維謬誤,就是把民主類比於其個人極有限的經驗。如上所述,上市公司都不能為所欲為,更何況是一個權力源自人民的政府呢!

董建華一上任就是說要公務員有效率,這亦是犯了同樣的錯誤!看看數碼港的批出多有效率,但結果呢?這不是改善了甚麼效率,而是跳過了很多程序,跳過了公義,實質就是官商勾結,這個勾結,未必一定是甚麼貪腐,可能祗是出於好心,為了能早點成事而已,但全港市民的利益就是輸送了。

民主正正就是要監察和限制統治者的權力,就是不能讓他們為所欲為!在位者當然不高興,亦會痛陳這樣不可,那樣又不可,令他們施政無效率,更類比中小企,說政府有全部權力,事實上,政府權力必需受到限制。說甚麼要理念一致才可進入建制,民主的理念就是要兼容並包。想想,這是不是荒天下之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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