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香港的前途(五)

上文提到的‘負入息稅’,的確也存在著不少問題,最重要的便是當人有了自由,會否好好地運用呢?

例如,有人會說,政府為低收入人士提供住屋,那麼他最少都有居所。但若你給他現金,他便可能用來賭,甚至是吸毒,最後也會淪落街頭。

我並不排除這可能性。極權國家的基本假設,不外就是,領導愛人民,領導會為人民作出最好的選擇,領導會比所有人民都精明……總之,領導就是神!

但當一個人自覺他可以為他人作出更英明的決定時,這便是走向地獄之路!的確是會有人濫用自由的,但其影響就是他個人,或更甚的便是他的家庭,修正也比較容易。而大部份的人仍是會珍惜自由的。相對來說,濫權就有接近絶對的必然性!但更值得留意的,就是濫權絶不容易修正。就算可修正,也可能要付出血的代價。

中國父母教育子女,就經常擔心他們是否會得到良好的照顧。食得好嗎?穿得暖嗎?又會交上壞朋友嗎?又或有沒有認錯字,讀錯音。所謂‘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這當然是父母之偉大。但這必定是好嗎?若我們要訓練獨立自主的年青人,‘長憂’有好處嗎?

我曾提過,有些教育理論甚至連小朋友讀錯字和音都‘不應’加以改正。有人便說:‘明知是錯還不說,而且尚要鼓勵,實受不了!’

問題就是我們要具體地為每件事訂立對錯的界限,還是培訓下一代,有自我的價值觀呢?

我算經歷了科技突飛猛進的年代,每天我都要面對些‘昨是今非’又或‘昨非今是’的情況,不論我主觀喜歡與否,這都是客觀的現實,至少非我一人之力可以改變!我就可以以父母教授的‘法則’作為‘金科玉律’嗎?

還人民自由,讓我們自由選擇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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