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因信稱義(一)

在‘信心’發佈後,收到一些回應,主要是對‘因信稱義’的基督教義理有些意見。今天,我便說一說我自己的觀點,這些當然是個非基督徒的‘個人意見’。

‘因信稱義’的概念見於聖經《羅馬書》,是保羅對羅馬基督徒的通訊。但凡看古老文字,必要先了解其歷史背境,才可作比較公道的理解。

當時,基督教被羅馬所禁止,原因很多和複雜,今天,亦難有一個定論。合理的推測主要有二,首先,有人認為,基督教是‘窮人的宗教’,這與羅馬的‘有錢人的宗教’有所衝突。我並不太接受這個說法。羅馬人以實用和理性見稱,也就是就,他們是極之現實的。祗要這個‘窮人的宗教’不去攪造反,他們信又有甚麼關係呢?

事實上,羅馬供奉的神祇數目之多,確實驚人。其中的一個原因便是‘行賄神祇’。每當羅馬軍隊攻城時,都必會先了解當地的宗教信仰,然後向他們所信的‘神祇’禱告,保證若他們能成功破城,不單不會搗毀神廟,相反,會恭迎‘祂’回羅馬的宏偉神廟,由‘小神’變‘大神’。於是,每次戰爭勝利,羅馬又會多一堆神祇!

再多一個‘耶和華’又有甚麼問題呢?所以,我比較相信另一說,就是並不是羅馬不接受基督教,而是基督教不接受羅馬。主要原因便是基督教信奉‘一神’,這就是除了‘耶和華’外便沒有別的神。所以,基本上並不能接受羅馬的‘多神’,由此而起,便是不接受羅馬的道德標準和生活方式,羅馬書一開始,便在‘數落’羅馬的不是,例如‘同性戀’、‘淫亂’、‘殘暴’等等……這便是一種政治的威脅,所以羅馬必需禁制。

在古羅馬,並沒有甚麼‘仁慈’的概念。捉到基督徒便會送到‘鬥獸場’,手無寸鐵的人便以與獅子老虎搏鬥,以娛樂觀眾。

古宗教通常都有一定的入教儀式。但這些‘大龍鳳’對一個地下宗教來說,實在太昂貴和危險了。所以,羅馬書內便寫下一個基督徒的標準,就是並不需要任何儀式,而祗要‘心裏相信,口裏承認’!

有關‘心裏信不信’,下文再討論,單是‘口裏承認’就已十分不簡單了。在羅馬兵前自認是基督徒,這就等如把自己送到鬥獸場。保羅就是說,儀式又有甚麼重要呢?最重要的是把信仰投入生命,便立刻變成基督徒,立刻得到救恩!無需水洗、無需師傳、無需……總之,無需‘大龍鳳’!有甚麼比真心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更重要,這便是‘因信稱義’。

但為甚麼‘因信稱義’會這樣被強調呢?有關問題,下文再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