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某甲到某醫院的心臟科探病,突然心臟病發,在旁的醫生和護士便稱他不是我們的病人,請其友人按程序致電999求助。
救傷車由於塞車,要30分鐘後才到達在醫院樓下的急症室,由於是探病繁忙時間,他們要等10分鐘才可由地下乘升降機到五樓,再等10分鐘由五樓轉升降機到七樓的現場!到場後便按程序開始做心外壓,不果,但他們的心臟復甦器壞了。本來,在一米外便有醫院的復甦器,但按程序,他們並不可以使用,結果,又要等了10分鐘的升降機,由七樓轉到廿樓,再由廿樓轉回地下,但由於按救傷車入急症室的程序,他們必需先把病人抬上救傷車,再開車。但一開車便離開了急症室的收症範圍,救傷車便要再行駛三十分鐘到另一醫院的急症室。
翌日的新聞報導:‘一名男子心臟病突發,送院途中不治!’
以上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實屬……實屬愚蠢!
但若有雷同的事件發生,而醫院高層還說:‘若我啊爸遇上類似情況,處理程序都該如是!半點問題也沒有,更加沒有人需要負責!以後,我們都會按相同程序辦事。’各位又怎樣看呢?
今天,我終明白為甚麼我不是‘高層’了!我最缺乏的條件正是‘無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