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superstition)是指人對一些事情的過度恐懼或相信。請特別留意‘過度’兩字,這即是說‘迷信’的意思有很大的價值判斷成份。例如,某人非常害怕老鼠,在某程度上都是一種迷信。我就經常說人迷信西醫。
有人會把迷信理解成沒有理由的‘信’,或非理性的信,我就不敢苟同。基督教講求‘信’,而很多人便會說,他是因為看到聖經種種的義理和奇蹟,這是有理由的,所以並不是‘迷信’。基督教是不是迷信,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有機會再另文討論。但以‘理性’(reasoning)作為‘非迷信’的理據就非常有問題。‘信’的英文是faith,本身就有沒理由而信的意思。翻譯大師周紹祥博士便曾直指中文版的聖經翻譯得有問題。但請留意,聖經原文主要是希伯來文,有些甚至是方言,還不是英文呢!
據聖經記載,耶穌死後三天復活,本來在逃亡的軟弱門徒因得見耶穌復活而變得充滿信心。有一位門徒不單見到耶穌,還去觸摸耶穌被釘的傷痕,才相信耶穌復活了。但耶穌就是就:‘看不見而信的更有福!’
若一個人信耶穌是因為祂有行神蹟的能力的話,這又與一個信神打或靈媒的人有何分別呢?事實上,歷史學家今天還對耶穌的存在存疑,若有一天有足夠的反證,證實歷史上根本沒有耶穌,這又是否足夠否定基督信仰呢?若我們信的祗是一個有神力的歷史人物,這還算是一個值得委身的信仰嗎?聖經不是明明白白的說過:‘不可試探你的神’嗎?
我小時候,耶教流行‘科學證道’,說得難聽一點,這是墮落!神的存在與否,根本就與科學無關。這實和‘原子筆’、‘數碼曲髮’沒有本質上的分別!
對我來說,迷信的真正大問題,其實不在迷信鬼神,既是鬼神,就必然是‘無理由’的信。看見神蹟而信,九成九都是被騙。大問題反在日常事務。迷信權威,才是大問題。迷信領導人是救世主,問題就更大!我在這裏不祗一次提及英國人的反面無情,戰時要靠邱吉爾的魅力廣播作精神支柱,戰後便立刻趕他下台。英國人的理性,在此可見一斑。
你又不妨做一個試驗,把您最崇拜的政治或歷史人物,甚或是明星、歌星的理由寫下來!例如,某偉大領袖愛民如子,誠實清廉等等……但真實的歷史是,在他手下死去的人民以千萬計,他為人以說了不算數見稱,當人民拿幾十元一個月時,他的私人戶口有過憶!這些都是鐵一般的歷史,但人就總是愛‘迷信’!為甚麼,下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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