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

強姦案

按香港的法例,強姦仍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國內稱無期徒刑)。 強姦為甚麼會被視為這樣嚴重的罪行呢?這其實是對個人尊嚴的尊重,也是對自由的一種表現。自由的精義是在行使自由的同時,不能侵犯別人的自由。

很多風化案都是熟人所為,這就令審訊變得很困難,因為被告會用‘經已得到女方同意’為抗辯理由。奉勸各位男士,按普通法的原則,女方是可以在任何時間收回‘同意’的。舉例說,就算女士肯到你家,甚或主動寬衣解帶,但祗要在最後一刻說不願意,也是收回了‘同意’。當清楚表達‘收回同意’後,若男方仍繼續,就很可能干犯了強姦罪,後果是會很嚴重的!

但在大年初四發生的強姦案,以我的記憶所及,近年同類案件,已很少在香港發生。疑犯在巴士鎖定‘獵物’,跟隨下車,然後作案, 看來警方非常重視這案,昨天在新聞畫面上,看到一群警察在案發現場,拿著疑犯拼圖,向途人及駕駛者做問卷調查。這樣做可說是大海撈針,但為了伸張正義,這是可敬和值得的。

在香港,任何人不論其身份或社會地位,若受到侵犯,警方都有調查的責任。就算明知破案機會很低,但仍是要搜證,仍是要認真調查的。

不要說如強姦等的嚴重罪案,廿多年前,當時我在中學教書,有一次,學校發生盗竊案,賊人在深夜潛入學校,偷走了一些不值錢的東西,學校報警,警方派了一小隊過來,負責取證的就小心檢查現場,掃指模的,尋找各樣可能有被疑犯接觸過的物品的等等⋯⋯另一位警官就小心地落口供,眼見他還要在筆記中畫下現場環境的草圖,在閒談間,他說接下來的最少兩天,他都可有得忙了,因為,他要呈交一份詳細報告,要圖文並茂(當年電腦還未普及,圖片處理是極費時的),清楚記錄各項細節,再要加上其推斷,例如,疑犯是如何進入和離開現場等等⋯⋯

但我們都非常清楚,這是件無頭公案,警官也承認,估計案發在深夜,若立刻發現及報警,警方會在附近的主要道路設立路障,截停車輛檢查是否有贓物,但在十多小時後才報警,破案的機會已甚微,但無論如何,所有必要程序都要做足。

結果,除了負責學校管理的老師,要到警署花上了半天外,很多老師都要到警局一行,為甚麼?因為要打指模,由於主要案發地在學校圖書館,很多老師都是會出入的,所以,都要留下十指的指模,以作exclusion。

一單‘小案’,隨時會花上極大的警力,還產生以百頁計的文件,雖然,大家都心中有數,破案的機會是接近零。但該做的,還是全要做!

相比之下,在農曆新年前,我聽到在廣州發生了一單傷人搶手機事件,事主給人打得頭破血流,但在國內公安的角度,年尾搶劫是很‘正常’的,人又沒有死,都是‘小事’而已。

沒有公安到現場取證,事主一家在案發後,很努力在附近搜尋,找到疑似凶器的木棍,把這重要證物交公安,後來公安就說不見了!事主說他認得行凶者的校服,但公安就說,一間學校這麼大,如何去找呢?雖然附近滿是保安錄像機,但公安說不會為這等‘小事’翻查錄像。事主要求盡快落口供,沒有人會理會。公安更沒有寫下任何文件,每次當事主查詢時,他們都會說當事的同志下了班而拒絕作答。

他們的理由是,若這等‘小案’也要勞動他們的‘大駕’,他們不睡覺也應付不來啊!

是的,中國的幹部全都很忙碌,忙到根本沒有時間去處理份內之事。

2012年1月28日 星期六

法治意識


紀曉風今天在信報專欄,引述了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教授的一段話,轉貼如下:

‘禮數十足的喬教授明言,和孔慶東素昧平生,他只是覺得事情中出現一些特點,不吐不快。這位法學教授口中,其實更多是禮,他指自己是法律工作者,但厭惡那些具法律優越感的行為,直指那些是「缺乏起碼的人文關懷、缺乏悲天憫人的意識、缺乏做人的基本準則」,而在他眼中,當天港客先按停列車,港鐵職員短暫扣留旅客,正是表現法律優越的行為,「不了解香港法律體系的遊客,是來自另外一個法律環境中的同胞,在沒有明確宣講法律的情況下,採取滯留旅客的做法,是極端不禮貌的」。’

我尊重喬教授的言論自由,但也從中看到中國的可悲,‘法治’離中國的遙遠,從上文可見一斑。

廿多年前,我是港大教育學院的學生,當時香港公民教育剛起步,學院邀請了教署的一位高級督學來作講座,他播放了一段新聞特輯的節錄,內容是一堂公民教育課,老師在堂上來了個模擬法庭,有一同學偷了東西,‘法庭’要判定他是否罪名成立,但這老師居然要同學先聽這被告的背境和犯罪心態,才宣判罪名是否成立。

我實在忍不往了,舉手問:‘這是人治,並不是法治啊!’

講者答:‘我不覺得有甚麼問題,法官是應考慮被告背境才宣判的,這是常識。’

‘被告的背境並不應是罪名是否成立的考慮,這是普通法的基本原則。法庭是會考慮被告背境,特別是感化官報告,但這是在判定罪名成立之後,作為量刑考慮,而不是作罪名是否成立的考慮!’

‘甚麼特殊法我就不說了,但按普通的法律,考慮一下被告背境才定罪,又有甚麼問題?’

我的天,這位高官,就把普通法看成是‘普通的法律’,我還有甚麼話說呢?

中國的人治思想實在很重,以上便是一個好例子。

大家若有機會來香港,請到中環的前立法會看看,以前這是高等法院,這裏有個女神像,她手執天秤,但是眼是朦著的。這就彰顯了普通法的精神,維持法律的女神,用的是天秤,但不准看!

這個‘不准看’,就是不去理會任何行政或現實的問題。例如,多年前的居港權案件,行政部門以將會有一百七十萬內地人湧來香港作為威脅,但終審庭最後還是要按法律判定,該有權的,還是要有的。終於,要由人大釋法,港人可以和任何種族的人結婚,所生的子女都有居港權,但中國人例外!中國人就是最會打壓中國人。

‘那怕天塌下來,也要申張正義’,這就是一個法治國度的基本原則。

法治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這個平等,包括了權利和義務。按這個原則,‘無知’並不是抗辯的理由。例如,一個食人族來到香港,殺人並吃了,他不能以不知道香港法律不容許殺人為抗辯理由,若有足夠證據,不論他知道與不知道香港的法律,罪名也會成立,問題就是會不會由謀殺變成誤殺而已,法官是會考慮他的‘無知’,但祗限在量刑時。但若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必要判其終身監禁,謀殺罪並無任何量刑彈性。

回到本來的問題,當天,其實是有人說過不懂普通話就沒有資格罵人的話,就連當事小童都清楚說(有視頻為證),在車廂內進食是不對的。很明顯,有關人士已很盡力解釋,清楚到連小朋友都明明白白,說到尾,大人不是明白有關規定,而是面子放不下,弄出大波。再者,當天港鐵有否票控當事人呢?這點,港鐵一直都沒有交代(若有,請指正),這麼明顯的犯例,還不檢控,那麼要法律來做甚麼!

如我在前文說過,香港的法律是用來遵守的,判案時,法官應該是‘盲’的,不應考慮任何行政及政治問題。若連國內的法學教授,都覺得法律祗是用來看的,不實際執行的假大空,那麼,我真覺中國的法治還有甚麼希望呢?

紀曉風淡淡的幾句評述就非常到位:‘這位法學教授口中,其實更多是禮’。沒錯,他就是把法和禮混淆了,又或他根本不認同法治。

但是,香港就是個法治之區,法治更是香港的重要根基,一國兩制,請尊重!

2012年1月25日 星期三

法治


前些時間,有位內地朋友到訪,她問我的家會不會很吵。我說我家被多個建築地盤包圍,白天是會很吵的,香港法例規定,非緊急工程祗可在早上七時至晚上七時進行,我若在七時十五分仍聽到地盤發出的噪音,我便會報警求助,很快便可解決問題。

朋友說,內地公安是不會理會這些小事的,前些時間,她便被建築工程吵得睡也睡不了。

是的,不要說噪音這等‘小事’,有些公安甚至說,搶劫傷人,人還活著,也是小事罷了!若要他們每單‘小事’都要認真處理,他們就是不睡覺也攪不掂!

反對廿三條立法,對很多內地朋友的確是‘匪夷所思’,網上不少人留言都說:‘廿三條祗不過是保護國家安全,真想不到為甚麼香港人會有這麼大的反應。’

問題就是國內法規雖極為煩多,但很多人,不單是人民,連執法和司法者都不當是一回事,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法是死的,人是生的!立甚麼法都是形式而已,又何必這緊張呢?可是,在香港,法是要認真執行的,法例規定地盤祗可運作至晚上七時,我在七時十五分報警,若幾十分鐘後,噪音依舊,我便會再打電話,若得不到合理解釋,下一個工作天我便可能會向警察投訴科投訴。若情況沒有改善,我會考慮向特首辦投訴,按經驗,特首辦必會在七十二小時內回應。

這就說明了為甚麼要反廿三條立法,就是尊重法律,就是會遵守法律,才會緊張法例的細節,建築商不要說若要七時收工,便會延誤工程,他們在立法會有大量的‘代言人’,要遊說,就應在立法時,定了七時,大家便要嚴格遵行。所以,我不會在6 時55分打電話報警,而是在7時15分!除考慮‘法’外,尚有15分鐘的人情。

居往在一個擠迫的都市,很多事情都要有規有矩,若方圓一哩,都沒有其他人家,那麼,你想唱歌跳舞,是你個人的自由。但在都市,我尊重你唱歌的自由,但你發出的噪音,干預了我享受寧靜的自由,所以,我們需要一定的規則,例如,你可在十一時前盡情高歌,但之後,你又可否尊重我享受寧靜的自由呢?

這些規則,有些是共識,亦有些是法律,也有些是協議,我想,‘協議’要解釋一下,例如,大廈是私人地方,在大廈之內發生而不涉刑事之行為,警方無權過問,大廈內的規則,就要靠大家的協議,以公契形式簽訂,每個業主都必要簽署同意公契,而租用大廈的租客亦會在租約內,同意公契。就以我家為例,單位裝修時間是九時至六時,這比法例規定的七至七嚴格。為的是要往客有一個更佳的居往環境。這個規定,並非法律,但在極端情況下,業主立案法團可入禀法庭,向違規的業主追究其民事責任,因為他違反公契,就是違約行為!當然,一般都是備而不用,人情解決而已。

現在還鬧得火熱的孔和尚事件,孔和尚有這樣離譜的言論,除了其個人質素問題外,他就是沒有法治的概念,把法治和嚴刑峻罰的法家思想混淆了,事實上,我也不是經常需要報警求助的,很多建築商都是守法的。就算是警察上門,很多時亦都是勸導有關負責人盡快收工而已,並不存在甚麼‘重罰’!若有單位在六時後仍進行工程,管理員亦祗是會勸導其收工而已,他們沒有槍,甚至沒有棒,又可以有甚麼‘重罰’呢?說到尾,都是丁點的道德力量而已。一般來說,裝修工人自知違規,也會盡快收工。要啟動民事訴訟,是件又麻煩,又昂貴的事情。

同時,我亦理解很多國內人面對的難題,當法律並不能保護個人時,若被人欺負,又可以怎樣做呢?簡單如地盤通宵開工,噪音令人難於入眠,明天還有重要會議,你又可以怎辦呢?報公安!?明知他們已搞好關係,報了不單沒用,隨時還會招惹麻煩。若無權無勢,啞忍罷!若有點‘鄰舎關係’,不就是糾集鄰居,大大聲聲,甚或帶備武器,到地盤拿個公道罷!

孔和尚,我心平氣和的忠告你,多讀點書,多點理解不同的觀點,這會對你有幫助的!

2012年1月20日 星期五

我被生化武器襲擊


今天,我在上班途中,突發發覺面上有點癢,應是被蚊蟲釘了。這事可大了,現在是冬天,各種蚊蟲的活躍程度應很低,一定是別有用心之人,開發出來的生化武器,而我最近並沒有得罪甚麼人,所以,我並不排途是因為我的Blog得罪了民主黨或其支持者的報復行為!

夠白痴嗎?

以上情節和結論都純屬虛構,但實有雷同,這確實是香港的不幸!

註:若你看不明白,我深表歉意。就請你搜尋兩個名字劉迺強和黃成智!

暴力


和太太討論最近民主黨小丑的鬧劇,我說黃毓民的確是太衝動了,若不是這小丑太過份,編造故事,把大話說得太離譜,毓民實應道歉。

太太叫我回想我們最近看過的一場戲,一個年青男士以言語侮辱當脫衣舞孃的前女友,在旁的一位老太婆忍不往打了這男子一把!

太太問我,這是暴力嗎?我明白了!嚴格來說是,論法,這是傷人。理論上,年青人可以把老太婆交警方,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論情論理,這把打得好。當年青人沉醉於侮辱別人時,這把掌就是喚醒他的最佳方法。

一個花甲老翁,兒子身陷冤獄,這些小丑還加把勁的抹黑,這樣做必會令其兒子在獄中受更多的苦!這是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忍去幹的事情,小丑!?不,我侮蔑了為人帶來歡樂的藝人。這人根本就不佩稱為人!我沒有兒女,不能以第一身了解父母心,但若有人冒犯我的太太,我還會講甚麼風度!

說老實點,我沒有為民主付出過甚麼,但也有點心灰,世界永遠都是愚昧的佔多數,毓民等的民主鬥士,永遠都是吃力不討好的!為甚麼還要幹下呢?

但世界就總是有人會受丁點挫折就怨天尤人,但亦有人會百折不撓,我是凡夫,沒有百折不撓的能耐,我祗能尊敬這些人!

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請聽聽今晚的風也蕭蕭(2012/01/18)


理性分析,請各位聽聽,指控黃毓民的人,請反省!

維基關閉二十四小時

維基百科的英文版會關閉廿四小時,這是抗議美國在草擬的兩條法例。

這兩條法例是與保護版權有關,細節不說,但這正正是民主社會的一個最佳例子,為甚麼要抗議一條保障版權的的法例呢?

這就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現代社會理論上是不會立一條‘殺人放火’的法例的。任何法例都是為了一個堂堂正正的目的,問題就是如何去達成這個目的。這就正所謂‘魔鬼就在細節內’。

保護版權和言論自由之間就是有本質上的矛盾,必需要取得一定的平衡。維基就是覺得今次會大大影響言論自由,所以要抗爭!要大家注意,更呼籲大家以行動表達對這的不滿。

和諧不是消音!大家可以自由地聽到反對聲音才是真正的和諧。

公義

今天八時多才起床,《早朝天下》已開始了,不知之前他們討論甚麼,開機時,黄洋達對馮煒光插水事件有很憤慨的表達,而梁錦祥就非常中肯地分析現時的政治形勢,不論你的政治立場,都極推薦你去聽一聽。

到今天,事情已很明顯,中共最怕的是甚麼?當然是人民的聲音,特別是不記名的公投。五區公投正正直插這死穴,所以,中共使出殺手鐧,拿司徒華投公的信件要脅,司徒華為了個人的名聲而就範,破壞五區公投。又監禁了黄毓民之子,但這人骨頭硬,還是繼續。

是非至此也不用多說,明者自明,不明者也不會明,我祗是想再提省大家,佛家講共業,香港的未來就是現在每個人的行為總和,每人都有選擇自由,若大部份人選擇奴隸之路,到了回不到頭時,特別是我們的下一代,就千萬不要問,為甚麼我要當奴隸!

人在囧途


今天,在一個遇然機會看到這部舊片,這是去年的國內作品,考慮到國內對劇本的限制,這已屬佳作。

一個富裕的商人,在春運期間‘流落民間’,與一名民工巧遇,一起踏上‘征途’的故事。

民工堅信人間有愛,商人自覺聰明,看懂世情的醜惡,不用說,最後還是民工感動了商人!

當然,國內的劇本必需正面,不能揭這個社會的不公,當然更不能罵共產黨。有很多情節也用了超現實的巧合來蒙渾過關,例如,他兩人翻了車,居然一點傷也沒有,還可以走很遠的路。現實上當然不可能,但又是這句,戲劇就是戲劇罷!

雖然這片並沒有罵誰,但也揭出了不少社會問題。例如,商人在公車掉失了銀包,若在香港,我的第一反應必然是報警求助,商人的反應就祗是認命!大家都很清楚,國內的公安會理這些‘小事’嗎?

又例如,火車遇上了塌荒,乘客便要下車‘自己照顧自己’!不是鐵路部應照顧乘客的嗎?神經病,那有這回事的!

每年春運,都是一票難求,今年,有關部門鼓勵使用互聯網和電話定票,但按可靠的消息,成功機會極低,可能花上半天仍進不了定票網。民工們也是要為一票而發愁!

公道一點,這些也不能全怪有關部門,事實上,這樣大量的人要回老家,整個運輸系統實在是難於應付的,加上炒賣和‘後門’的惡習,就令問題更難解決!

這是部喜劇,亦是‘大團圓’結局,看了總可以令人身心愉快一點,值得推薦!

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穿梭機的電腦

昨晚與友人討論到一個有趣的問題,這就是今天的電腦,內存最少都有1G,而4G的內存零售價都在200元以下,8G內存的筆記本亦不罕見。

不要說Apple II的48K,美國太空總署的穿梭機,應算是高科技的佼佼者,但大家估估,穿梭機內的電腦有多少內存呢?答案是1M。

難道太空總署欠了200元去買4G內存嗎?

事情是這樣的,每個放上穿梭機的儀器,都要經過嚴格測試,可以想像,若你家中的電腦出了事,頂多就是令你幾天上不了網(可能有人已覺比死更難受),但若穿梭機的電腦出事,就不是件可以開玩笑的事情。

廿多年前的XT,1M已是頂級配置,到AT面世,才可突破這上限,所以穿梭機的電腦就是在這個平台上開發,由操作系統到應用程式,都要經過反覆和嚴格的測試,整個過程歴時甚長。等到系統成熟,市場上的電腦配備以G計算之時,太空總署也不能升級這電腦,因為平台不同了,一切測試都要重頭再做。

小朋友也可以寫程式,但一個妥當的系統,就不是常人想得這麼簡單。有幾次嚴重的航空和太空事故,都有可能是由‘電腦升級’所引起。

從技術角度看,中國的高鐵是無可能會可靠的。為甚麼?可靠,必需建立於‘說不’上,那就是說,負責監察的人員,必需有‘天榻下來,也要維持標準’的風骨。

千萬不要誤會,我並非說國外的工程人員,個個都道德高尚。其實,問題是出在制度,在很多開放的國度,監察人員是獨立於行政部門的,當他們簽下文件放行,他們便要承擔其後的民事以至刑事責任!這就令很多事情都變得不值得去做。

就算如此,行政干預技術的事情亦常有發生。例如,在美國太空總署,都經常傳出行政人員給技術人員壓力的‘醜聞’。祗是大部份的技術人員都有專業風骨,更是制度令其不值得博,那就‘不服從領導’而已。若壓力過大,還可‘放料’給傳媒,保障自已之餘,隨時還可令這些行政人員出醜,甚或下台。

在中國,鐵道部有很重的軍方關係,在解放軍的思維,人民的命絕對不是一回事,國家面子和效率才是首要考慮的事情,更不要說領導的個人利益了。領導下了死命令要開車,有誰可以‘不服從’,在軍方的角度,‘不服從領導’就是‘反革命’,就是誅連九族的死罪!溫州動車事件的報告,一切責任都是落到幾個小人物身上,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也可貪污上二百多億!

有人說,中國話做就做,絕不會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實在很有效率。外國要幾年才可訓練出一個高鐵司機,中國幾天便可以了!一個航天程式有多難,中國隨便一個小學生都搞得定!升級至新系統,不是幾小時的事嗎?

香港就多沒有這種‘效率’,做甚麼都要一大輪咨詢、評估和測試,但我就寧願穩妥一點好。我總不想如動車的控制系統,原來就是由幾位沒有足夠資歴的開發人員,以‘打死罷就’的態度搞出來的!

我始終固執,仍相信人命是無價的,人命絕對應在‘效率’和面子之上!

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3 Idiots


不少年青人都會問我,幹甚麼行業會較有前途。我的標準答案是:「我不是先知,又怎可預知未來呢?例如,十多年前,投資銀行是極多人夢寐以求的發達行業。但現在……今天最賺錢的行業,三四年之後會如何,天曉得!還是按自己的興趣選擇吧。」

現實和理想永遠都有距離,有人會說我的答案祗是理想而已,現實上,永遠都不是以前途為重嗎。真的!我的答案實在非常‘老套’。對不起,我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好好的表達,還是推薦大家去看一部好電影《3 Idiots》,這是部印度電影,香港譯為《打死不離三兄弟》,而國內好像是《三傻大鬧寶箂塢》,這個譯名實在差勁,就把這片簡單看成是部搞笑劇,她確實是部喜劇,但不單是搞笑!

這戲正是要帶出‘讀書應為興趣’這個‘老套’答案,但她引人入勝,不像我的答案這麼悶蛋。

故事講述三個進了名牌大學的學生,他們的學習生活和畢業後的事業發展。男主角是個天才,但就完全不妥協於建制,經常挑戰教授甚或是院長。有一次,他把院長氣得死去活來,院長把他拉到一個大課堂,要他面對百多學生示範講學,目的當然是要為難他。不想穿橋,不能講太多劇情了,但其結論就非常有啟發性,這就是當大家都集中精神於應付考試,不求甚解地背誦,這樣學習真的有意義嗎?他就是問,我們可有對知識的好奇,又是否還擁有解開難題的喜悅呢?

是的,他問的問題其實就是科學發展的原動力,我並不相信祗對錢有興趣的人可以從事科學研究。不要說甚麼大科學家,就算是一個程序員,每天都要面對不同的挑戰,解決不同的難題,對一般人來說都是非常痛苦和疲累的。若程序員不是喜歡解決難題,而單是為了工資,這工作將會非常痛苦。

但有一點我是必需補充的,這片也不能不用‘常識’去定義成功。最後,男主角的成功,還是要由世俗標準去量度的。這點我就真是不敢苟同,想想,一個生活的開心快樂,但沒有甚麼世俗的成就的人,又算不算成功呢?

例如,按世俗的標準,Steve Jobs當然非常成功,我有足夠理由相信,他就是按自己的興趣去做事。但和Steve Jobs行徑相近的人多的是,但世上就祗有一個Steve Jobs。若我們祗用世俗標準來量度人的成功,這些人豈不成了這想法的反證嗎?對我來說,真正的成功在內,而不在外。用世俗的標準,Steve Jobs當然非常成功,但我就覺得他不是個開心快樂的人,在這角度看,他也不太成功。

這戲實已非常努力去平衡這些角度,男主角是很開心快樂的,他亦擁有多元成就,但這就令劇情變得遠離現實,特別是基於劇情的需要,必要在畢業後數年,便要為成就下定論,男主角的成就,在時間上並不可能。但不重要了,戲劇就是戲劇!

(未完,等大家都看了這片後,再討論罷!)

2012年1月14日 星期六

舊電腦


我越來越不可以容忍PCCW寬頻的上載速度,所以在合約還未滿時,便安裝了HKBN的光纖,這樣,家中便有幾月會有雙寬頻了。

我一直對工作的電腦都非謹慎,謝絕一切危險動作,就是家中的網絡也很小心。但這幾個月可以有一條額外的寬頻和網絡,我想最好就是利用它來作一些‘危險’動作試驗。

為此,我在二手市場買了兩部筆記本,一部行Linux作Server,另一部行XP以作‘危險動作’試驗品。

行XP這部,其實配置已很不錯,有1.5G RAM和100G硬盤,CPU的速度仍可以。不單是可以,實在是比很多netbook快。若可加大RAM和改進硬盤,應再可多用一段時間。

但問題來了,這機是用DDR II的RAM,而且最高祗可支援2G,但DDR II的售價不菲,而且必然是舊品,4G的DDR III都是百來塊錢,但1G的DDR II,隨時要幾百塊!為加512M而要花數百元絕不值得。

而硬盤就更難了,100G 的PATA已經‘很大’了!當然,今天500G的SATA也不算是甚麼(由於泰國水災,價格上調了,但仍是數百元之譜),又或60G SSD也在千元以下,但也是SATA的接口,曾有PATA的SSD,但價格實在高昂!

本來,電腦是設計成可以升級的,這樣可有效增長其使用期,但廠家基於經濟和市場考慮,舊配件很快便會停產,接口也會‘升級’。所以,從經濟角度考慮,舊機就祗可use as is!又或要從其他舊機柝下零件,例如,今天PATA硬盤已停產,若你的PATA硬盤損壞了,你就祗可能到二手店碰碰運氣,但就算是二手舊貨,但價格也必定高昂。當舊電腦出現問題,需要更換零件,若單從經濟角度考慮,就必然是換新更化算了!

但這就必會是個環保大災難,電腦若不適當處理,其毒無窮。

我已思考了這個問題一段長時間,也想不出甚麼良方妙藥,例如,我們可以‘命令’軟件商不再為軟件添加功能嗎?功能越多,對電腦硬件的要求便越高,我的第一部擁有的電腦是部Apple II,有48K RAM,當時已做到很多很多,今天,1.5G也嫌少,短短的廿多年,想想已是3萬多倍!

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無知(二)


承上文,一個可以解決的方法,就是把身份證號碼加上姓名來作hash,由於姓名是不可預知,所以全破釋的難度便會大大增加。

但系統必需不貯存任何姓名,否則,若姓名已知,那麼就不是每個名字試26,000,000次而已。這對hacker來說,並不是甚麼粗重的工作。

無論如何,我都想不明白,為甚麼有如五區公投這些嚴謹的投票不去支持,而就挖掘一些‘兒戲’的方法。祗要有一批個人資料洩漏,這便會演變成醜聞,也會成了建制派攻擊民主的口實!

無知


‘飯民’攪甚麼特首初選,要檢查和輸入投票人的身份證號碼,他們保證這些號碼會以one way hash加密然後才貯存,叫市民放心,其資料不會外洩。

廢話!的確,one way hash如md5確實不易直接破解,但可惜,身份證號碼是極有規律的數據,簡單來說便是一個英文字母,6個數字,再加一個驗證碼。

6個數字若由0到999999便是一百萬個組合,再加二十六個字母,就是26,000,000個組合,很多嗎?但用一部普通電腦,一秒鐘都可生成數以萬計的md5,這就是說,在非常合理的時間,便可完全產生出所有身份證號碼的md5,那麼,密碼便會全破解!

這便是很多安全建議都叫人不要用如電話號碼或生日等已知和有特定格式的數據作密碼,便是這個原因。

聞說,這個系統是由甚麼專家研發的,這些專家就連這基本常識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