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賢與能’出自『禮記』,一直以來都成為了中國人對選舉的期望和目標。
中國有沒有嘗試去‘選賢’呢?選孝廉便是其中一途,但後來又變成如何呢?結果就是‘做假’,出了大量的假孝子,而且,這些孝子是要由地方官推舉的,若果不推舉,就會被劣評,因為在他治下,居然出不了孝子!更不要說貪污收錢才推薦了。道德操守是項頗為難於介定的東西,在一個安定的社會,人人安居樂業,家無特別災難,難於有戲劇性的孝。與父母同住,天天回家吃飯,幫父母做生日……足夠了沒有?未夠,孝廉就必需家無恒產,孝子捱餓來供養父母,又或背著重病的母親走幾百里去求醫,這才有資格稱得上是孝!於是,明明家境富裕都要收藏產業,再做一場自己唔食都要父母有得食的大龍鳳才算合格!廉也是類似罷!
現代的民主選舉,首要的假設是人是惡的,‘賢’基本上不存在,民主就是靠制度去限制當權者的權力。有人會說陳水扁是民主的反面教材,我的想法剛剛相反,現在他不是正下獄服刑嗎?
有一點是必需強調的,我不是說一個人當選總統之後必會犯法,民主加上法治,就會令到這些當權者有所檢點!道理很簡單,不給當權者過大的權力,而且存在有效的監察系統,再加上高薪養廉,作惡的機會便會大大減低。‘不要讓我陷於誘惑’,不說其他人,若給我大權而毫無制約,我一樣是惡的!
至於‘與能’不就是科舉制度。孫中山就是要在西方的三權中再加上考試權。
公務員的入職考試和在職評核,便是對其能力的考驗,這不可由選舉所取代。選舉絕不是‘與能’。香港一直都行一套獨立於政治的公務員系統,理想的說,公務員的考核全在於其工作能力,而不在其政治立場。當然,有人會反駁我,公務員不是也有‘馬房’嗎?請攪清楚,辦公室政治和政治立場是兩碼子的事。
很多批評民主的人都會說民主未必為‘選賢與能’。對,因為我們根本不要選賢與能,‘賢’不用講了,至於‘能’,交回公務員的考核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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