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曾蔭權對拉布的回應,真是啼笑皆非!
簡單來說,曾特首就是把民主理解成‘少數服從多數’。以這水平,若要在大學讀政治課,可能連大一都過不了。
想想,若果民主就是簡單大多數(Simple Majority),那麼可不可以因為有百份之五十一的人贊成,而去殺死餘下的百份之四十九呢?這個問題,可以說是政治學的ABC,由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臘,一直討論到二次大戰時的納粹黨。以今天的普世價值,民主就絕不是簡單大多數!少數的聲音和權利都要得到尊重,人權在很多國家都凌駕法律,祗要法律違反人權,在開明的國家是會經常受到挑戰的。
更何況,現在的立法會,根本就不能代表人民,功能組別的三十席,除了少數(如教育界)是全體從業員一人一票外,絕大部份都是公司票,這又能代表誰呢?於是獲得六成選票的泛民,就祗能夠有廿三席,這已包括功能組別在內。保皇黨得票祗有四成,但就坐擁三十七席,究竟誰是多數,誰是少數呢?況且,現在爭的並不是甚麼利益問題,更不是要把這些保皇黨掃入垃圾桶的問題。爭的其實極為卑微,祗是要政府收回一條違反人權,違反基本法,違反普世價值的法案!
湯家華說得真好,他就是認為泛民在議會內祗有廿三票,多數市民的聲音在投票時必敗,他又可以做些甚麼呢?
於是,我不禁要問,投票給你這個甚麼都做不到的湯大狀,又有甚麼意義呢?
不是不可做,祗是肯不肯犧牲,肯不肯去做點實事?若不是民主黨投共賣港,單是五區公投已很大機會為香港爭取到一人一票。若不是劉慧卿阻止高鐵拉布,我們便無需每人付萬多元去興建這條毫無用處的高鐵。還有,領匯上市,兩鐵合併,甚麼可加可減基制(實在是保證加價基制),你們這些扮反對的‘飯團’是不是應切腹謝罪。
但劉慧卿就連網絡廿三條都覺得無問題,可以厚顏到說:‘你們這麼多意見,為甚麼不早點說?’我的天,她是不是生活在山洞內,就連反網絡廿三條的聲音都聽不到,還說是民意代表!
這些祗說不做的‘飯團’,請不要再賣港誤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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