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聖誕哭聲
今天,聖誕節是個普世歡騰的節日,在商人的推波助瀾下,更是消費和狂歡的日子。但你可有想過,當年的聖誕其實是充滿了慘叫聲和哭聲的呢?
按聖經記載,當年的統治者收到救世主會誕生的消息,他們會把這‘救世主’理解為‘革命者’和‘王’,這當然對政權的穩定有很大的威脅,為了斬草除根,執政者就下令盡殺兩歲以下的嬰兒。這就令全國都充滿著嬰兒的慘叫聲和父母的哭聲!
為了害怕一個明天可能會為王的嬰兒,而要殺死所有嬰兒,今天真是件匪夷所思的事。但想想,商鞅在秦國推行法家的思想,又何嘗不是滅絕人性!不要說其法的嚴厲,其罰之殘忍,最泯滅天良的就是‘連坐法’,這就是你潔身自愛也沒用,祗要你的憐居犯法,你同樣也要受罰!
有人會把‘法家’的‘法’,與‘法治’的‘法’相題並論,這是極大的謬誤。法家為了政權的穩定,完全可以泯滅人性,喪盡天良,法家主張把公權力無限制地增大。而‘法治’的‘法’的基本理念,就是要限制公權力!
主張法家的人,會嘲笑‘法治’軟弱無力,經常放走犯罪分子!真的,當你被國內公安鎖定為要嚴打的犯罪份子,你就死定了!你想逃?他們會把你的親戚朋友全都找回來,教育教育,中國公安,個個都意志堅定,不怕犠牲(人民),那怕是把一千人打到殘廢,也不可放過一個犯罪份子!一人做事,千人受罪,你還敢!
不過,要把千人打到殘廢,也要費不少氣力,其他利益所在的活動,如掃黃等等,也是極花時間和心力的,所以中國公安全都忙碌非常,忙到沒有時間去巡邏,更加沒有時間去攪治安!甚麼偷搶打,甚或是死了幾個‘賤民’,祗要不涉政治和公安的利益,他們是絕不會浪費寶貴時間去處理的!
非常幸運,我沒有遇過甚麼嚴重的偷搶打,祗是廿多年前,給人‘打荷包’,我很感謝當時認真為我‘落口供’的警員。他還私人給了我五元車資。近日,要經常找警員幫忙的,都是處理噪音問題。有一個星期天,附近傳來了裝修的聲音,我打電話到警署,不消幾分鐘,便有警員上門,遠方傳來的噪音很不易定位,但他仍很有耐性聽取其來源!前幾天,我見到一部‘衝鋒車’突然加速,兩名警員從車跳下,衝向一部‘的士’,原來這的士在雙黃線落客!但他們很快便退回‘衝鋒車’上。噢!一位行動不便的人從的士下車,好!
納稅人支付執法人員的薪津,期望的就是他們會維持治安,而不是欺壓人民。法治的精神,就是以法律限制政府的權力,以令公權力不被濫用。有時,這些限制確實會放走一些罪犯,但作為一個‘無權無勢的小民’,我就寧願活在‘法治’的保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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